“行政+检察”合力推进窨井设施专项整治

近日,市检察院抽调骨干组成工作组到市城市公共区域窨井盖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研我市窨井设施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工作组通过查阅数字城市监督指挥平台中窨井设施类案件,观看了数字城市监督指挥平台中易发、高发的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问题井盖,进一步了解窨井盖案件的处置流程、处置情况、办结情况。
在调研现场,工作组通过数字城市监督指挥平台数据分析发现,市S103与阳翟大道交叉口西南角一处通讯井盖多次损坏,2021年1月份至今已由移动公司处置4次。2021年4月21日数字城市监督指挥平台采集员发现该处井盖又处于缺失状态,立即采集上报,显示案件编号为:47145。经过筛查河南省住建厅窨井盖普查系统后台数据发现,截至4月23日上午,无成员单位上报此条井盖缺失信息。
随后,市城市公共区域窨井盖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组,立即赶赴现场。经现场查勘发现,该窨井处于阳翟大道驶入S103的右拐车道边慢车道上,井盖缺失,井内多次杂物坠入,井内情况复杂,且井周无警示标志,存在重大风险隐患,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经过现场安全警示简易处置后,立即通知了相关责任部门立行立改。
根据以上情况,市城市公共区域窨井盖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乡镇(街道)、各行业部门及驻禹企业对管辖范围内自建的窨井设施进行再摸排,切实增强责任担当,提高边普查边整改的大局意识,高度重视普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隐患案件,第一时间设置警示标志加快整改,预防出现安全事故;并要求各部门运用好数字城市监督指挥平台,采取与窨井盖普查系统内数据筛选比对等多种形式,及时查漏补缺。
据悉,市城市公共区域窨井盖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发现对存在安全隐患案件不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普查信息不精准、数字城市监督指挥平台上窨井设施类案件超期未结、同一井盖隐患频发不重视等情况,将及时邀请检察机关参与专项督查工作,对涉及单位出具检察建议,形成“行政+检察”的强大合力,坚决杜绝窨井伤人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大数据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