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数字城市监督指挥平台2021年4月份案件处置情况通报

为持续深化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数字城市监督指挥平台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现将有关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相关单位考评情况
(一)市直单位组
处置好的单位:市商务局、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市规划局、市供销社、市环保局(100分)
处置差的单位:市卫健委(50分)
(二)街道办事处组
处置好的单位:颍川办(90.43)
处置差的单位:钧台办(78.59)
(三)乡、镇组
处置好的乡镇:郭连镇(99.82)
处置差的乡镇:朱阁镇(75.46)
(四)驻禹公司组
处置好的公司:市电力工业公司(97.96)
处置差的公司:市自来水公司(74.47)
二、责任单位处置情况
(一)单位涉及案件占比情况
4月份,案件主要涉及43个单位。其中,案件较多的责任单位依次是:夏都办(2309件,占比23.59%)、颍川办(1522件,占比15.55%)、钧台办(1333件,占比13.62%)、城管局(718件,占比7.34%)、韩城办(550件,占比5.62%)、园林绿化中心(403件,占比4.12%)、梁北镇(400件,占比4.09%),以上7个单位案件共占案件总量的73.93%,是承担城市管理任务的主要单位。其他36个单位处置案件占比26.07%。
(二)零案件涉及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超期未结案件(含10件以上)单位

钧台办事处(50件)、夏都办事处(23件)、 颍川办事处(10件)等单位,共137件,主要涉及暴露垃圾、乱堆物料、道路破损、绿地脏乱等问题。

三 、涉及案件上报情况
(一)信息采集巡查上报
2021年4月份,数字城市监督指挥平台共受理各类城市管理问题12770件,其中:由信息采集员日常巡查发现并处理完成的非机动车乱停放、垃圾箱箱门未关闭、非法小广告等问题2903件,占受理总数的22.73%。
(二)平台案件处置情况
2021年4月份,平台共立案各类问题10074件,事件类8966件,占案件总数的89%,部件类1108件,占案件总数的11%;当月应结案9788件,已结案 9651件(按期结案8609件,超期结案1042件),超期未处置案件137件,案件返工处理次数384次;按期结案率为87.95%,结案率98.60%。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数字城市监督指挥平台工作,充分认识到该平台对城市管理的积极意义,通过平台精细化、规范化的分析运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二)加大案件处置力度。各单位要认真分析不足,对于存在超期未结案较多、成绩靠后的单位,根据禹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建立数字城市监督指挥平台争议案件处置机制的通知》的文件,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质量,更加全面、高效、便捷的落实各项创建任务。
(三)强化督导考核。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市数字城市监督指挥平台争议案件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市纪委监委、市政府督查室,加大对各单位的督查考核,确保我市数字城市监督指挥平台工作的高效运行。
禹州市数字城市管理监督办公室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