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证据公证”助力企业维权

一家国外知名公司发现禹州市区一商场违规套用该公司品牌销售化妆品,其包装图案属于该公司已申请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图案,商场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该公司遂委托律师熊某来禹进行调查取证。为依法保护涉外企业的合法权益,市公证处为其开辟“绿色通道”,积极办理了保全证据公证。5月26日,熊某又专程来到公证处,将一面上书“知难而上专业高效,热心为民尽职尽责”的锦旗递到了公证员手中,以此表达感激之情。
国外这家公司专业从事品牌化妆品生产和销售,有大量品牌产品进行过著作权登记,并且在中国也办理了作品登记证手续。今年5月初,该公司人员发现我市某商场出售与公司享有著作权完全相同外包装的产品,涉嫌侵犯该公司作品的著作权,为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该公司委托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律师熊某来到禹州对此事进行调查取证,通过法律进行维权。
初到禹州的熊某对我市道路状况不熟悉,且明白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事项复杂。5月24日上午11时,眼看快到中午下班时间,焦急万分的熊某,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拨通了市公证处的电话。公证处副主任许金水了解情况后,当即表示为其开辟“绿色通道”,加班加点办理公证手续。
当天下午刚一上班,许金水带领公证员助理与熊某一起赶赴某商场化妆品销售点,全程监督整个购买过程,并将所购化妆品带回公证处拍照后加贴公证处封条封存,迅速出具了购买化妆品全过程的保全证据公证文书。
公证文书取得后,作为公司受托人的熊某就有了直接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向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和向法院起诉或协商赔偿的维权证据。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市公证处把“我为群众办实事”放在第一位,把“群众只跑一趟”放在心里,履行公证服务承诺,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切实推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服务本质,在维护法律尊严的同时感受到来自公证服务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