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法院为农民工讨薪“撑腰”

“谢谢你们,让我这么快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122日上午,在禹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吕某等四名申请人拿到了被拖欠已久的工资,四起涉劳务合同纠纷案顺利执行完毕。

吕某、闫某、冯某、赵某四人曾在李某朴承包的一建筑项目上打工,项目完工后四人分别应得工资款10666元、3852元、4600元、12166元。后四人多次催要,除吕某因伤为由向李某朴要回三千多元钱外,其余欠款均被拖欠。无奈之下,四人于20206月底分别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院受理后,在法官主持调解下,78日,吕某等四人在与李某朴达成调解协议,李某朴需在7月底前支付拖欠工资。然而,李某朴并未按照调解书确定内容履行协议,吕某等人遂向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及时向被执行人李某朴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通过车管所将其名下相关车辆信息冻结,防止转移财产。后经多次传唤,李某朴却不露面,执行干警再三向其释法明理,告知拖欠农民工血汗钱的法律后果。李某朴一开始还口头承诺支付工资,后来索性“消失”,电话也不接听,执行干警多次到其住所和户籍地寻找李某朴本人和车辆,仍未果。

执行陷入僵局,但执行干警并未放弃。近日,执行干警在执行查控系统中突然发现李某朴购买了某盈利性保险,于是立即将其冻结,并依法划扣。为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护,122日,市人民法院第一时间将划扣资金交付给吕某等人,四起系列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禹州市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审理执行工作,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坚持快审快执。下一步,该院将不断加大对该类案件审判执行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恶意欠薪、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行为,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