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运用“三二一”工作法 持续擦亮巡察利剑

市委坚持把巡察作为履行全面监督职责的直接抓手,牢牢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聚焦“三个责任”,突出“两个贯通”,建强“一支队伍”,充分发挥巡察监督利剑作用,以巡察工作高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
聚焦“三个责任”,构建责任闭环。一是市委扛起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市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不断强化政治自觉。定期听取巡察工作推进情况,先后召开21次市委常委会、16次书记专题会研究部署巡察工作,市委书记直接点人点事点问题107件次,并提出明确处置意见。二是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巡察反馈时,对被巡察党组织提出明确要求,督促其扛牢责任,主动整改、全面整改;督促班子成员以上率下、刀刃向内、带头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及时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的严肃处理。三是明确相关单位整改督促责任。明确纪委、组织部的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强调市委巡察机构的督促整改责任,要求市直单位或分管县级干部履行协助督促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落细。
突出“两个贯通”,提高巡察质量。坚持以“两个维护”为根本任务,聚焦国之大者,充分发挥综合监督和联系群众纽带作用。一方面,抓好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统筹各类监督“一盘棋”,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政法、财政、审计等部门沟通协作,优先配置巡察力量、优先做好巡察保障、优先处置巡察线索,不断凝聚监督合力。另一方面,注重发现问题与整改落实贯通发力。探索实行巡察反馈“双通报”和巡察成果“两治两改”机制。“双通报”即分别向分管、联系被巡察单位的县级干部和市纪委监督检查室通报巡察情况。“两治”指针对巡察发现的突出共性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治理和专项整治。目前共开展集中和专项整治活动5次,推动被巡察单位建章立制296项,有效发挥了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用。“两改”指在巡察整改过程中开展以案促改、立行立改,一体推进“三不”建设,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建强“一支队伍”,打牢组织基础。一是选好人,提升凝聚力。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委巡察机构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到巡察队伍建设之中。发挥巡察熔炉作用,把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先后有10名同志得到提拔重用。二是练本领,提升战斗力。积极选派巡察干部参加各类培训,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活动,提高巡察干部政治能力和专业化水平。突出实践锻炼,让巡察干部在监督一线摔打磨砺,提升业务素质。三是严管理,提升约束力。建立“巡后纪律作风评估”制度,每轮巡察反馈结束后,市委巡察办到被巡察单位对巡察组工作情况、纪律作风等进行量化测评,对不担当不作为、以巡谋私的干部及时清除巡察队伍。(巡察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