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组合拳 助力乡村振兴
“在本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我们将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规模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8月5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到花石镇踏勘项目用地选址,就服务“联乡帮村”、促进乡村振兴的保障措施进行说明,使在场的干部、群众吃下一颗“定心丸”。
近年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在乡村规划编制、建设用地保障、土地复垦整治、生态修复治理、林业生态建设、耕地资源保护等方面一齐发力,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为促进乡村振兴提供良好资源要素保障。
发挥规划引领作用,优化村庄空间布局。该局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村民主动参与,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筛选能够突出地方特色、体现乡村风情、方便生产生活、反映现代文明的实用性村庄优先开展规划编制工作,逐步实现“一村一品”的规划布局。目前我市657 个行政村已完成规划编制 267 个,其中52个传统村落完成规划编制39个;同时将《禹州市市域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列入《禹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同编制,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规模指标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安排至少5%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村民住宅用地,为乡村振兴提供了规划支撑。
创新用地保障措施,助推乡村产业发展。在国家严把土地供应“闸门”、上级下达用地计划指标逐年缩减、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的前提下,变压力为动力,创新措施、主动作为,用足用活上级土地征收、报批、供应政策,先后组织申报并获得批准10个批次1600亩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依法保障了乡村产业发展项目用地需求。
挖潜盘活存量资源,实施土地复垦整治。鼓励镇、村通过内涵挖潜、盘活存量,组织实施“空心村”、工矿废弃地等复垦整治项目56个,经上级复核验收后新增有效耕地并形成“增减挂钩”项目规划指标4280亩,市财政根据新增耕地等级每亩给予7至8万元的资金奖励,合理分配乡、村和农民个人的收益比例,其中村级集体收益不少于奖励资金总额的10%,用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完善农村基础设施,为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提供了有效的资金支持。
强化矿山修复治理,建设生态宜居乡村。该局采取“区内修复、区外补偿”模式,督促指导持证露天矿山坚持资源开采保护与地质环境治理相结合,边开采、边修复;坚持“谁投资、谁受益”原则,统筹财政资金与社会资金投入,对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实施生态修复。3年来累计投入资金4.24亿元,完成矿山生态修复面积2.708万亩,植树345万株,种草0.43万亩,其中修复历史遗留废弃矿坑104个,面积0.26万亩,植树39.66万株。极大改善了矿区周边生态环境,增强了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发展林果产业富民。该局积极引导群众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加快林业生态建设步伐,大力实施“果树进村”工程。禹州市财政对“果树进村”建设项目按照每亩500元的奖补标准连补3年,撬动乡镇和社会资金6.6亿元投入林业生态建设,先后建成磨街刘门千亩柿园、鸠山闵庄千亩杏园、浅井麻地川千亩山楂园、张村庙千亩石榴园和苌庄杜沟千亩仁用杏基地等。仅2020年以来新增“果树进村”面积3.35万亩,连片种植果树100亩以上的村庄达83个,涵盖了柿子、仁用杏、石榴、桃等20余个品种,初步形成“一村一景,一村一品”的特色景观,预计年经济效益可达5000万元。
全力保护耕地资源,夯实农业发展基础。通过自然资源管理“一网两长”制和“蓝天卫士”执法监管平台相结合,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实施全天候、无死角监控,努力把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消除在萌芽状态。以“零容忍”态度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集中整治,严守耕地红线,严防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发生,把“粮食安全”作为乡村振兴的根本大计来抓,确保国家“藏粮于地”战略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