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融媒体中心有奖征集形象标识(Logo) 启 事

    禹州市融媒体中心是我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扎实抓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指示精神,按照省委、许昌市委统一安排部署而成立的市委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目前,拥有干部职工200多人,已经形成了以云上禹州客户端移动平台为引领,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平台为支撑的新型传播矩阵。两年来,积极探索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融媒体中心融合发展新路子,打通密切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让党委政府的声音传得更广、传得更远,为凝聚全市人民奋力实现“工业强市、文明新城”的目标提供了强大舆论支持。
    为推动中心建设不断规范化、标准化,提升自身形象,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禹州市融媒体中心形象标识(Logo)。
    一、征集要求
    (一)体现正能量,突出主旋律;并符合媒体特色,要体现“融”的设计理念,能体现融媒体的时尚性、前沿性、融合性,直观上符合大众审美,易于推广传播。
    (二)LOGO标识作品支持手绘、计算机制图等形式,图案清晰,明快简洁,色彩搭配适当、醒目,文字图形组合协调统一,造型新颖,视觉冲击力强,清楚表现设计者的创意和设计。作品使用彩色图形设计(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并能以不同比例尺寸显示。
    (三)融合禹州文化特色,体现禹州文化符号和内涵。
    二、征集时间
    这次征集时间自即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作品提交时间截至2021年10月30日24时止。征集作品请发送至邮箱yzrmxwfzyj@163.com,或者寄送至禹州市融媒体中心新闻发展研究部901室,联系电话13782392876。发送作品时请上传作者身份证图片,并附2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及作者姓名、联系电话。邮件主题注明“禹州市融媒体中心Logo投稿”。
    三、特别说明
    1.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2.方案一经采用,其所有权、修改权、使用权均归禹州市融媒体中心所有,设计者不得再在其它地方使用。
    3. 参选作品必须为原创,设计的形象标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有关规定,且尚未被注册或使用。如涉及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由作者本人负责,主办单位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
    4.设计者自留底稿,作品不予退还。主办单位对征集作品拥有知识产权,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使用。
    5.提交作品即视为作者认可接受本规则。
    6.作者应保留相关的原始发送凭据并及时查阅作品是否送达。
    7.如入围、入选作品出现雷同、相似现象,以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先收到的获奖。
    8.本单位员工一律不参加本次活动。
    四、奖励办法
    此次征集活动将设采纳奖1名,奖金人民币10000元;入围奖2名,奖金人民币1000元/名;参与奖5名。奖金人民币500元/名。(设计者获得的奖金税费自理)
    禹州市融媒体中心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禹州市融媒体中心
                 2021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