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民为中心 筑牢平安禹州铜墙铁壁
2020年平安建设集中宣传活动现场。
扫黑除恶督导调研
防电诈宣传
平安交通
平安护学岗
打击私挖乱采
心理健康知识讲座
治安巡逻
立足群众“大平安”
强化责任落实 夯实平安建设组织保障
平安禹州怎么建,党的领导是关键。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禹州是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我市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充分发挥政法部门在构建人民群众“大平安”格局中的主力军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压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不断加强平安禹州建设组织保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严格按照上级政法会议精神及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认真分析研判社会安全稳定形势,明确了全年各阶段的重点工作任务,建立完善了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二是强化考评激励。认真执行《禹州市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禹办[2017]57号),强化平安建设工作领导责任,完善落实考核评价、表彰奖励、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我市被评为许昌市平安建设工作优秀县(市),6个乡镇(街道)被评为许昌市平安建设优秀单位,14名同志被评为优秀个人。市平安办对2019年度全市平安建设工作综合考评结果进行通报,11个乡镇(街道)、31个市直单位被评为优秀单位,56名同志被评为优秀个人。三是强化督促指导。切实加强对平安建设工作的督导检查,认真落实责任人述职、督导考评、反馈通报等工作制度。在政法各部门扎实开展“人民满意创建活动”,市平安建设领导小组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分别签订以提升执法满意度为重点的“人民满意创建活动”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强化了政法各部门守土有责、失职问责、创优争先意识。
守护群众“平安梦”
深化“六清行动” 强力推进扫黑除恶工作
近年来,我市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安定有序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高位推动,精准施策,重拳出击,取得扎实工作成效,尤其是今年以来,紧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总目标和“深挖根治”、“常治长效”任务,围绕“六清行动”等重点工作,扎实做好疫情防控背景下扫黑除恶各项工作。持续强化舆论宣传。积极组织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精心编印《扫黑除恶典型案例汇编》,充分发挥“钧报平安”扫黑除恶微信公众号作用,坚持每季度向各单位下发规范性宣传标语,持续营造全民参与浓厚氛围,不断加强宣传的规范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认真总结先进经验、发掘先进典型,进一步加强媒体宣传力度,《河南法制报》以“扎实推进扫黑除恶,着力实现长治久安”为题,对我市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报道。扎实做好问题整改。针对中央扫黑除恶特派督导、省扫黑除恶调研督导反馈问题,市扫黑办对照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并督促各单位扎实有序开展整改工作。针对上级反馈的重点问题线索、重点案件,及时组织相关单位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工作台账,倒排工期,高质高效核查整改。目前,我市各项问题整改推进顺利,落实有力,整改工作扎实有效。高效推进“六清行动”。严格规范线索核查,不断提升线索核查质效;严格依法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充分发挥案件办理专班作用,及时召开案件联席会,确保侦查、起诉、审判的有效衔接;坚持案件查办与“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同步进行,推动扫黑、打伞同频共振;坚持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同步进行,在今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期间,严格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共取消82名候选人资格。以“三书一函”为抓手,扎实开展十二大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共制发“三书一函”86份,有效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补齐监管漏洞,提升监管水平。截至12月上旬,全市共核查各类举报线索1099条,打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8个,恶势力犯罪团伙5个,抓获涉黑恶九类犯罪嫌疑人1042人,冻结查封各类资产价值约2.2亿元,处理涉黑恶案件腐败、“保护伞”及失职失责人员181人,基本完成扫黑除恶收官战各项目标任务。
解决群众“烦心事”
践行“枫桥经验” 多元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治政之要在于安民。实践证明,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是正确处理群众之间矛盾纠纷的“制胜宝典”。一是健全矛盾纠纷整体防控体系。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持续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注重培育调解优质品牌,涌现出了以褚河、颍川、韩城、古城等为代表的一批特色矛盾调解中心,形成了以颍川办寨子社区“大伟说事”、韩城街道光明社区“三姐矛盾调解之家”等多个以个人名字命名的“金牌人民调解室”,初步形成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种调解资源和力量融合联动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体系。目前,我市共建立基层矛盾纠纷调解组织684个,拥有专兼职调解员3522人。二是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机制。督促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依托本级综治中心,扎实做好矛盾纠纷常态化排查化解工作,坚持实行台账化管理,切实做到前置防线、前瞻治理、前期处置。同时,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网格员及“五老人员”人熟、地熟、情况明、威望高等优势,对日常生活中存在的邻里纠纷、家庭纠纷、婚烟纠纷、宅基地纠纷等各类矛盾纠纷,分类施策,多管齐下,尽可能从源头上推动问题化解在当地、隐患消除在萌芽,努力实现共建共治共享。三是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走访、大化解活动和涉疫情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切实强化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协调联动,统筹各类调解资源,形成了矛盾纠纷化解的强大合力。今年以来,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3458件,调解率和调成率均达85%以上,全市无“民转刑”案件发生。
提升群众“安全感”
开展群防群治 织密织牢治安防控网络
治安防控只有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才能织密治安防控的“天罗地网”。
近年来,我市围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着力建立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体系。按照城镇道路交叉口无死角、主要道路关键点无盲区、人员密集区域无遗漏的标准,强化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运用,高效发挥462路平安乡镇视频监控、1220路平安城市监控以及4255平安校园视频监控作用。不断强化城乡社区视频监控建设、管理、运行工作,新型社区依托各小区网格,共安装摄像头2000余个,监控平台系统68套;老社区依托本社区综治中心在辖区各背街小巷、无主管庭院安装摄像头4100余个,监控平台系统76套,切实提高了辖区综治安全系数。目前,全市共有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约1.5万余路,基本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工作目标。同时,强力推动涉及财政投资近2000万元的“雪亮工程”建设项目,确保我市农村新增3100余路布点监控明年3月建成完工并投入试运营。二是持续开展群防群治工作。充分发挥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巡逻队作用,切实加强多种形式治安巡逻队伍建设,确保每个乡镇(街道)均有一支由乡镇干部和派出所干警组成的不少于15人的治安巡逻队伍,每个村(社区)有一支主要由村组干部组成不少于10人的巡逻队伍。同时,积极发展义务巡逻队伍,进一步强化装备配备,确保巡逻常态化、规范化,进一步织密防控体系,切实提高群众的见警率和安全感。三是切实强化社会面整体防控。着力打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升级版,充分发挥示范乡镇综治中心、村级示范综治中心、警务室以及警务工作站作用,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机制和要求,有效提高见警率、增强控制力。同时,全面构建“党建引领、网格管控、科技支撑、共建共治”的“一村(格)一警”新模式,持续深化“一村(居)一法律顾问”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工作局面。
凝聚群众“共识度”
创新方式方法 不断强化平安创建宣传
只有让人民群众成为参与者、受益者,才能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禹州提供源源不断的智慧和动力支持。
市委政法委紧紧围绕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这一目标,扎实开展平安创建宣传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平安创建集中宣传活动。严格按照“平安创建 人人参与”、“平安成果 人人共享”工作目标,认真组织各单位积极开展以防盗、防火、防诈、防溺水等为主的平安创建主题宣传月活动,不断创新形式,体现特色,突出效果。今年6月24日,市平安办在夏禹公园组织集中宣传活动,共展出政策法规、政法工作、扫黑除恶、防诈工作、平安交通、校园安全、消防救援等七个方面的100幅精选图片,并以快闪形式展演“禹州平安”歌曲、“致扫黑除恶”诗词朗诵、“预防电信诈骗小品”等五个精彩节目。同时,发放宣传彩页1.5万余份,宣传手册600余册,发放纸抽、手提袋、雨伞、茶杯等平安创建宣传品3000余份,取得了良好宣传效果。精心拍摄《人人参与,织就平安禹州壮美画卷》专题片,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我市平安建设工作成效,营造了浓厚的平安创建舆论氛围。二是大力开展行业平安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平安交通,平安校园,平安商场等行业创建活动,考核命名了630个“平安村(社区)”2个“平安商场”3个“平安校园”。同时,结合扶贫工作,持续开展“信访稳定红旗村”推荐评选活动,通过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工作。三是积极开展综治保险推进工作。认真落实许昌市关于综治保险工作推进要求,严格按照“积极发动、广泛动员、群众自愿、应保尽保”的原则,坚持将平安创建与综治保险推进紧密结合,将综治保险推进创建“平安家庭”有机结合,以此不断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全市26个乡镇(街道)综治保险推进通过制定方案、动员部署、示范引领、通报反馈等方式稳步推进。截至12月上旬,全市共参保农户5600户。
关注群众“身边事”
紧盯焦点难点 扎实推进政法专项治理
民之所望,政之所向。近年来,市委政法委聚焦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小事、实事、具体事,综合运用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等方法和有效手段,扎实开展政法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一是扎实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秩序治理,认真落实校园安全五个100%安全防护措施,严格规范落实高峰期“平安护学岗”工作,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二是切实强化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溺水事故的发生。三是持续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严格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不断打压遏制酒驾醉驾交通违法空间。截止12月上旬,共处理酒驾、醉驾人员1561人,判处刑事处罚253人,醉驾肇事肇祸案件同比下降37%。四是积极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管理,对全市774名三级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严格落实监护人“以奖代补”政策和“五位一体”包保责任,全市连续3年无发生严重精神障碍肇事肇祸重大案件。五是稳步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初步组建了一支相对具有专业水平的心理健康辅导教师队伍。同时,切实发挥全市心理咨询专兼职人员作用,成立新冠肺炎疫情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及心理救援医疗队,并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及心理救援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六是切实做好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加大对铁路沿线危房危树等安全隐患的排查,确保高铁在禹州境内安全畅通运行。七是积极开展打防电信诈骗专项整治。成立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系会议办公室,专职专责开展打防电信诈骗专项整治活动;持续强化反诈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方式,不断提升人们群众对电信诈骗的知晓率;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及时预警,强化对电诈线索、案件的摸排和分析研判,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全市打击、防范电信诈骗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今年以来共抓获并采取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137人,逮捕58人,已移送起诉43人,破获带破电信网络诈骗案件600余起,冻结涉案银行卡8316张,涉案资金8968万元,为群众挽回损失213万元,预警拦截劝阻150人免于被骗。
打造群众“服务圈”
发挥示范作用 探索推进基层治理创新
围绕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探索新路径,积累新经验,不断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一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工作部署,结合禹州实际,初步明确了“党建引领,平安支撑,法治保障,特色示范,循序推进”的整体思路。先后召开3次市域社会治理工作座谈会,组织人员进行专题调查研究,撰写了《抓党建促基层治理专项调研报告》,不断探索社会治理新路子。二是及时总结治理经验。市平安办与各乡镇(街道)结合,认真总结政法领域社会治理工作经验,相继推出乡镇社会治理经验篇。目前市平安办以“政法工作专报”形式对9个乡镇(街道)探索总结出的本地富有特色、可圈可点的先进做法进行刊发,其中,颍川街道《画好“四圈”同心圆共治共享文明颍川》先后被许昌日报、“学习强国”等媒体进行报道。三是持续推广先进做法。市平安办积极选树先进典型,将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经验做法定期印发各单位学习借鉴。其中神垕镇《打造平安和美古镇擦亮钧瓷文旅名片》、火龙镇《强化法治建设 护航乡村振兴》、方山镇《着力构建“四位一体”社会治理新格局》、古城镇《坚持“四个一”定位充分发挥综治中心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郭连镇《积极探索“1234”治理模式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文殊镇《坚持“四抓四真”深化平安建设》等经验做法,对全市的社会治理创新发挥了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全市社会治理工作呈现出多点开花、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
做好群众“守护人”
坚持从严从实 着力打造过硬政法铁军
建设过硬政法队伍,是做好政法工作的重要基础。市委政法委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过硬”总要求,切实加强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有力促进政法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今年又重点开展了以提升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为目的的“人民满意创建活动”,强化政法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市公安局开展了“扫黑恶、缉枪爆、打盗诈”雷霆行动、“大走访大调研大排查”专项活动以及“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共走访群众70余万人,排查化解矛盾纠纷302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938人,服务群众2.7万余人次,忠实履行了守护一方平安、服务人民群众的职责任务。市人民法院开辟了重点案件绿色通道,积极探索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实行院领导每日接访制度,全面推行“互联网+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市人民检察院扎实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活动,专门组织“检察服务宣传队”以集中宣传和入户专访相结合的方式让广大群众了解检察工作,参与检察工作,监督检察工作。市司法局持续加强普法宣传,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全力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进一步提高了为民法律服务水平。
平安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新的一年,市委政法委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平安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持续完善平安建设各项制度机制,以奋发有为的姿态,为服务市委建设“工业强市、文明新城”决策部署提供更加安全稳定的政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