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推进我市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高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豫办〔2021〕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全灾种、大应急”抢险救援需要,整合现有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力量资源,不断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网络,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为建设“工业强市、文明新城”、打造“中等城市”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今年年底前,全市各级应急管理体系基本健全,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完成,综合或专(兼)职救援力量实现全覆盖。2022年年底前,实现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局队合一”,依法落实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执法职责,执法装备按需配备率达到100%;乡镇(街道)完成“四个一”(一个应急管理办公室、一个应急救援队、一个应急物资仓库、一个应急指挥平台)建设,达到有班子、有机制、有队伍、有装备物资、有预案演练、有宣传教育培训“六有”标准;村(社区)完成“一站两员”(村级安全劝导站和安全劝导员、灾害信息员)建设,达到有队伍、有场地设施、有物资装备、有工作制度。2023年年底前,县、乡两级建立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管控机制,重大风险点在线监测率达到100%,应急管理和抢险救援能力显著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网络
1.完善工作机构。采用统筹使用编制资源、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强应急管理机构,配齐配强专业技术人员。乡镇(街道)要整合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职能,成立应急管理委员会,实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双主任”制,应急管理委员会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具体承担应急管理日常工作。行政村(社区)要设立安全劝导站,明确安全劝导站站长、劝导员(网格员)和灾害信息员,安全劝导站站长由村支部书记担任,副站长由村“两委”班子成员担任,安全劝导站具体负责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安全劝导员主要任务是宣传公共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知识,监督劝导身边各种不安全行为,化解公共社会矛盾纠纷,协调处理一般突发事件,减少和预防灾害发生。灾害信息员主要承担灾情核查、统计和报送工作,以及灾情隐患排查、灾害监测预警和险情信息报送等任务,协助做好危险区域人员紧急转移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等工作。
2.建强救援队伍。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规定,增建一批消防站,填补老城区“空白点”。坚持专兼合一,在市消防救援大队的基础上,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政企共建等方式,整合优化专业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不少于50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乡镇(街道)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或依托辖区社会救援力量、企业内部救援力量等方式,建设不少于20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城市街道、神垕镇要按规定设立消防站,其它乡镇(街道)要建立乡镇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应急任务重的行政村(社区)要统筹村(社区)干部、网格长(员)、民兵、村医(社区医生)等力量,组建5—10人的村级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各级应急救援队伍主要负责辖区内灾害事故的先期处置和应急救援、组织群众疏散和避险转移等工作。
(二)完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机制
3.建立源头预防机制。统筹抓好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化解,严格落实相关项目安全设施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等各项工作,要组织专家进行风险评估和论证。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聚焦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化品、消防等行业领域,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定期组织开展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将各类风险点按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低风险实施分级分类管理,明确防控措施和责任人,并及时更新公布。
4.建立预测预警机制。对应急指挥平台进行提档升级,建设覆盖各领域的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完善智能化预测、预报、预警体系,实时监测事故灾害信息,提升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推动实现从人防、技防向智防转变。加强极端气象、地震和地质灾害等信息收集研判,对可能导致事故灾害的,及时利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发布预警信息。指导乡镇(街道)建立指挥调度终端,提升应急管理统筹指挥能力。全面加强安全劝导员、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落实网格化管理,切实解决村级缺乏应急管理“吹哨人”和“第一响应人”问题。
5.建立应急救援处置机制。村(社区)和企业要加强自救互救,快速疏散安置群众,组织抢险救援人员进行初期处置。应急、消防救援、公安、卫健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在事故灾难或自然灾害发生后要立即赶赴现场,县乡两级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建立1个上下贯通的应急指挥平台,调度指挥应急力量,调配救援物资和装备,科学高效做好事故灾害救援处置工作。要严格应急值班值守,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形成方便快捷、反应灵敏、及时准确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机制。严格按照规定时限、程序、格式和内容要求报告事故灾害情况,做好事故灾害统计和受灾群众救助工作。
(三)夯实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基础
6.强化应急预案管理。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尽快建立健全“1+N”应急预案体系,即:1项总体应急预案,N项专项应急预案。乡镇(街道)要结合辖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等状况,编制针对性强、上下贯通衔接的应急预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指导行政村(社区)编制“多案合一”应急手册或现场处置卡。县、乡两级每年至少开展1次综合应急演练,指导行政村(社区)开展现场处置演练。
7.加强物资装备保障。参照《县级应急装备配备及救灾物资储备指南》,充实市本级应急物资储备库;乡镇(街道)要参照《乡级应急装备配备及救灾物资储备指南》建设应急物资储备站(点)。合理确定品种范围,按需配备、储备应急物资装备,建立日常补充机制,定期维护保养。行政村(社区)建设微型消防站,配备小型发电机、局部通风设备、带动力排水泵、乡村大喇叭、手持扩音器、应急广播接收终端设备、对讲机等必要应急器材。
8.强化应急宣传培训。依托“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10·13”国际减灾日、森林防火宣传月、“3·23”世界气象日等,组织开展安全宣传“五进”(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和应急技能宣传。采取集中授课、现场教学、网络授课相结合的方式,定期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和抢险救援人员业务培训。县级每人每年集中轮训原则上不少于2周,乡镇(街道)每人每年集中轮训原则上不少于5天,行政村(社区)安全劝导站站长(网格长)每人每年集中轮训原则上不少于4天。在市应急救援中心、区域性应急救援中心等适合场地建设应急救援实战集训基地,在公园、图书馆、科技馆、博物馆等公共场所设置应急科普设施。
9.激励关爱应急队伍。为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提供必要办公条件,依法为应急管理执法人员办理工伤保险,鼓励为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年组织应急管理和抢险救援人员体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等应急管理岗位津贴政策,依规解决应急管理和抢险救援值班误餐、紧要期应急值守补助等有关费用。
10.加强资金保障。将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应急管理工作有序开展。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加大对社会化救援队伍、志愿者救援队伍的支持帮扶力度,建立与应急救援成效挂钩的补偿机制,推动社会化救援队伍可持续发展。健全救灾捐赠机制,多渠道筹集应急救援、救灾救助等资金。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党政主要负责人为辖区应急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落实党委、政府自然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构建职责清晰的责任体系,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加快推进我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二)严格专项考核。完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加强对基层党委和政府应急管理专项考核,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和问责追究,对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应急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灾害处置或抢险救援不力,特别是因相关人员失职、渎职而造成事故灾害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形成工作合力。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基层治理内容,推动形成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网格化治理格局。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发挥在动员群众、宣传教育、社会监督等方面的作用。完善应急志愿服务机制,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和综合减灾(安全)示范社区创建。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关心支持应急管理工作,筑牢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人民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