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禹州·问政》每周通报

一、基本情况
2月14日--2月20日,问政栏目网民共提出问政问题22条,主要涉及:教育、卫生、物业、等问题;涉及问政单位13个。禹州市卫健委、禹州市教育体育局、禹州市物业管理办公室等单位在规定期限内给予网民及时的回复。
二、已回复的问题有:
(一) 禹州市教体局对网民提出的问题给予了及时认真回复。
1.问政内容:家庭成员有红码的,子女何时能返校。
回复内容:根据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2022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豫疫情防指办〔2022〕18号)分类摸排中特殊情况学生工作要求:“(1)新冠肺炎感染者。须向学校如实报告,不得自行返校,经治愈出院且完成隔离管控,由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研判,逐一评估后具备返校条件者,方可返校。(2)密切接触者。须向学校如实报告,不得自行返校。完成所有隔离管控、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措施后,由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或指定的专业机构综合研判,逐一评估后具备返校条件者,方可返校。”
依据以上工作要求,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确诊患者隔离期满后须由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研判,具备返校条件后,方可返校。问题中确诊患者未说明其子女是否为密切接触者,如为密切接触者,须完成所有隔离管控、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措施后,由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或指定的专业机构综合研判,逐一评估后具备返校条件后,方可返校。
2.问政内容:在西区实验学校上学,交的有食宿费,因疫情将近一个月没有上学,怎么学校也没通知退费,今天又通知让补交下学期学费,难道不应该退吗?希望教育局能够督促一下,还家长一个明白。谢谢!
回复内容: 收到您的反馈,教体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组对该事项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西区实验学校根据《禹州市教体局关于结算代收费的通知》文件要求,认真落实退费工作,在细致核算了退费数额后,安排班主任一是将退费情况向家长通报;二是由班主任逐一给学生家长退费。并在2月19日召开的春季开学会议上再次进行了强调,要求各班主任务必于学生返校前将应退费用退还到位,目前,退费工作已经全部完成。
(二) 禹州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对网民提出的问题给予了及时认真回复。
问政内容:物业为了收停车费,地下室人防车位不仅小区业主可以进,社会车辆也随便进,地下室无须门禁可以进任何楼栋,而且停一天要30块钱,问物业根据什么定的价,物业说领导定的价,没有任何文件,物业说是根据广大业主的意见开的地下车库收费停车,所有业主根本没有听说过物业问过业主意见,这物业在小区一手遮天,业主的任何反馈意见都没有解决过。
回复内容:您好,关于您反映的太和公馆地下停车收费问题,我们进行调查了解,经了解:1.太和公馆小区并非全部为人防车位,仅16-24号楼地下车库为人防车位。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开发商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来决定。
2.为确保业主的安全问题小区规定非小区业主车辆禁止入内(车库口有牌子提示),车库口设有24小时门岗值班人员进行临时车辆信息登记,东车库口和北车库口临时车辆只出不进,南车库口临时车辆进入时扫入信息后不会自动起杆,需要值班人员登记后方可进入。
3.坪山太合公馆小区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标准:产权车位服务费暂未收取,临时车辆:60分钟以内免费,每超出1小时加收3元,24小时内30元封顶,24小时后依次递加,非本小区业主车辆禁止入内,军、警、救护及执行公务的政府车辆免费停放。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豫发改价调(2018)530号文、《河南省定价目录》精神,自2018年8月1日起,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不在《河南省定价目录》及《河南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范围,实行市场调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