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款拖欠整三年 法律顾问帮维权

“谢谢你的帮助,不然我这50多万元的货款要打‘水漂’了。”3月7日,禹州某铸造公司(以下简称铸造公司)负责人向市司法局指派的法律顾问、金鹏律师事务所律师田军奇表达了谢意,感谢其帮助他们通过法律渠道维护了合法权益。
2013年,铸造公司按照上海公司提供的产品名称、图号、规格和数量,加工生产压路机配套铸件产品。之后,两公司一直保持着业务往来。直至2018年年底,上海公司告知铸造公司生产的铸件存在质量问题并拒付货款。
按照“万人助企联乡帮村”活动工作部署,今年2月初,作为企业法律顾问的田军奇律师在深入走访联系点铸造公司时,了解到该公司的这项债权将于2月21日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若不及时依法起诉,这笔货款将无法得到有效保护。于是,田军奇律师取得铸造公司的委托后,立即向禹州市人民法院申请立案。
然而,诉讼文书在邮寄送达的过程中却出现了问题。上海公司的多名工作人员以自己不是公司的管理层人员为由拒收诉讼材料,案件的办理受到阻碍。田军奇律师并不气馁,在认真研究合同的过程中发现,铸造公司业务经理李某提供的一份多方合同中有上海公司确认的公司住所地相关条款,于是田军奇立即持此条款与法院办案人员进行了沟通。
办案人员听取了律师的建议,多次与上海公司联系,向相关人员阐明了上海公司此种拒不配合诉讼的行为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并告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此次邮寄送达合法、有效。
该案件开庭时,虽然上海公司拒绝出庭,但田军奇律师依全力以赴,用双方签订的合同、来往票证等一系列翔实的证据向法庭阐明了铸造公司的观点。最终,经过法庭调查,法院支持了铸造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下达后,上海公司未在有效时间内提出上诉,判决生效。目前,该案已经进入执行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