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从业人员 不戴口罩将被处罚

    3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高票通过了《河南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规定》。该规定将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于不同主体的处罚标准有明确的规定。
    该《规定》指出,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是指从事加工、制作、传菜、配送、外卖餐饮食品以及点餐、收银、卫生保洁等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
    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口罩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对未尽到管理责任,累计处罚其从业人员三人次以上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予以通报批评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照规定向本单位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免费提供口罩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