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周例会
4月11日,我市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第二次周例会召开,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专班长许进宏出席会议。
会议通报了我市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前期工作情况,并围绕工作进展、存在问题、意见建议、下步计划等内容,听取4个试点乡镇(街道)和8个市直职能部门近期工作汇报。
就做好下一步工作,许进宏指出,要加快场所改造进度。4个试点乡镇(街道)要主动拉高标杆、提升标准,加快推进执法办公场所改造建设工作;各市直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指导把关,确保乡镇(街道)“三室一库”设备齐全、功能齐备、设置合理;其余22个乡镇(街道)要杜绝“等、靠”思想,尽快谋划实施,尽早着手推进,确保我市改革工作整体进度走在许昌前列。要全面梳理权限清单。各乡镇(街道)要坚持严肃认真、严谨细致的态度,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一步梳理所需权限,构建完整权限链条,形成执法闭环,提升执法效率,确保执法工作顺利开展;市直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提升站位,增强大局意识,保障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工作运转顺畅、高效有序。要积极完善制度机制。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建立健全符合自身需要的制度机制。同时,通过建立联席会议、执法会商等机制,实现执法工作流程清晰,执法力量协同推进。要强化人员业务培训。市直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培训职责,突出结果导向,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持续提升乡镇(街道)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水平和综合执法能力,确保我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