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阁镇 “二三四工作法”推动《决定》落地落实

    “大喇叭、微信群一直在宣传,镇里印发的宣传页第一时间就张贴到位了,来往的顾客也都很理解和支持,这个‘决定’真是利国利民!”朱阁镇彩虹服饰负责人高兴地竖起了大拇指。
    日前,许昌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佩戴口罩和使用场所码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朱阁镇党委高度重视,牢牢把握走好“两条线”、抓牢“三重点”、压实“四方责”,以“二三四工作法”为抓手,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全面提升群众常态化防范意识。
    走好“两条线”。坚持“线上+线下”同步推进,统一印刷、张贴《决定》原文2000份,实现辖区大小门店、企业全覆盖。做到“四起来”,即:村级喇叭响起来、门店电子屏幕亮起来、微信QQ转起来、微博豆瓣评起来,确保上至耄耋老人、下到三岁稚童听得到、看得懂、会遵守,大力营造贯彻落实《决定》的浓厚社会氛围。
    抓牢“三重点”。抓牢重点场所宣传,在对辖区313家商超、门店等重点室内场所和广场、游园等重点室外场所逐一排查的基础上逐店逐区张贴《决定》、发放宣传页,达到处处有宣传、人人懂遵守;抓牢重点人员教育,组织镇民政、教育总支、疫情防控办、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所等部门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敬老院、药店诊所、食品经营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指导其落实《决定》;抓牢重点情况检查,镇村两级实行不定时开展督导检查,发现未正确张贴、使用场所码的门店和公共场所未佩戴口罩的群众及时劝导、整改。
    压实“四方责”。制定下发《关于印发朱阁镇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2.0版)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辖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各镇直部门负责人为本行业监管责任人、各门店企业法人代表为本单位主体责任人、全体公民为直接责任人,在压实责任的同时,凝聚合力,构建全社会全过程共同防控体系,切实守护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下一步,朱阁镇将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筑牢疫情防控坚强防线!”朱阁镇党委书记王向阳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