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工委:围绕中心抓党建 “五个强化”促提升
市直工委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坚持党建为纲,聚焦党建“第一责任”,引领保障发展“第一要务”,动员全市各级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锻造能力,锤炼作风,走在前、做表率,为我市“工业强市、文明新城”建设和“中等城市”打造做出积极贡献。
强化主责主业意识。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紧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重要论述,要求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结合当前全市中心工作和本单位重点难点工作,同步研究如何发挥党建引领作用问题,配强党务干部,保障党建工作经费。机关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自觉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要紧贴分管业务工作,把服务中心大局作为根本要求贯穿到工作各个方面。
强化政治机关意识。落实“第一方阵”要求,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中心工作中对标对表,突出凡事讲政治的要求,确保党中央、省委、许昌和禹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求各单位党组(党委)加强对思想领域工作的领导,加强对本单位信息平台和各类媒体的管控,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主动权,要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必述内容,每半年要形成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报告,以党组(党委)名义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强化党建业务对接。强化党建与业务对接融合,找准党建与中心工作脱节点,研究解决问题措施,打通堵点,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协调推进,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坚持在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中抓实基层党支部“四化”建设,努力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排查存在的差距,重点聚焦党组(党委)落实主业主责不到位、促进中心工作和本单位重点难点工作成效不明显、党建工作保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围绕明责、履责、考责、问责等方面,完善考评机制。
强化党建根本标准。把党组织功能是否增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是否提振、中心工作是否完成、中央和省委、许昌、禹州市委决策部署是否落实、党和人民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机关党建成效的根本标准。要求各单位党组(党委)建立考核办法,完善落实党支部星级评定、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引导和带动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到党建工作过程中,并以培训、学习为辅助手段,增强广大党务工作者,特别是党支部书记的实际工作能力。
强化党建全程统领。坚持重大任务推进到哪里,机关党建的引领保障作用就发挥到哪里。重大工作酝酿期,广泛组织党员干部利用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为党组(党委)科学决策提供依据。重大工作启动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动员,统一思想,凝聚共识。重大工作推进过程中,将“三会一课”与工作例会、业务推进会等同步,发挥党内组织生活的熔炉功能,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