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错起纠纷 行政调解事平息
“没有卫健委的热心帮助,这事儿还不知啥时候才能解决呢!”由于医生疏忽,不仅没能治住患者的病,而且加重了病情,患者郭某多次索赔无果,好在有市卫健委工作人员及时介入调解,最终使医院和郭某达成了和解。
近日,市卫健委信访科长武文杰刚一上班就接到某村民的投诉电话,声称某卫生院出现诊治错误,还偏袒涉事医生,要求出面解决。
面对口气强硬、情绪激动的患者家属,武文杰一边耐心询问事情原委,一边耐心安抚郭某激动的情绪。据了解,今年7月初,患者郭某在一次事故中摔伤手腕,疼痛难忍,他立即来到某卫生院检查治疗,由于郭某手腕骨折,该卫生院值班医生在诊断后,采取手法复位的方式进行治疗。本以为会很快恢复,但接受治疗后的郭某手腕却一直肿胀疼痛,未见好转。郭某多次到该卫生院复查,均被医生告知属正常情况。
长期被疼痛困扰的郭某担心病情恶化,于是来到市区一家医院就诊,检查结果指明,由于第一次治疗中骨折部位没有完全复位,导致畸形愈合。随后,郭某在市区医院进行了二次矫正手术。
之后,郭某便多次来到卫生院就医疗失误要求赔偿,但院方却以各种理由推卸责任,郭某家属一气之下将此事投诉到市卫健委。
武文杰了解情况后,告知可以向卫健委申请行政调解,武文杰同专职调解员李晓东共同介入处理。经过深入走访调查,查实卫生院在处理患者郭某病情时,由于值班医生疏忽大意,未治疗到位。具有多年行政调解经验的武文杰和李晓东没有立即进行面对面调解,而是分别做双方的思想工作,避免了患者家属由于情绪激动导致调解陷入僵局。
调解员首先向院方讲解《民法典》中第七编侵权责任的相关内容,指明院方存在医疗过错,应当对郭某承担过错责任;随后,他又深入到郭某家中认真听取患者家属的意见。
经过多次调解后,医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院方一次性赔偿郭某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共计人民币1万元,当天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书,一起因医疗过错引发的医患纠纷终于画上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