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来(返)禹人员报备的通告
(2022年第89号)
近期,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省内部分地区因重点地区返乡人员未提前报备导致失管漏管,进而引发本土疫情传播。为持续做好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防范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现就进一步加强来(返)禹人员报备通告如下:
一、所有市外来(返)禹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3天通过“支付宝→豫事办→来(返)豫报备系统”进行报备。抵禹后,要通过手机、电话等方式,主动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单位、宾馆酒店等报告,如实提供健康信息和行程轨迹。
二、各乡镇(街道)、村(社区)收到报备人员信息后,要第一时间组织对人员情况进行核实,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各村(社区)、单位、宾馆酒店加强市外来(返)禹人员管理,做好风险筛查和健康监测,做到“入禹即检、入禹即管”。
三、全市所有公职人员出许昌,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返禹前通过“来(返)豫报备系统”做好报备。
四、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切实做好来(返)禹人员提前报备工作。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发挥网格长(员)、报备专员作用,做好来(返)禹人员的报备核查、信息补录、分类管控等工作;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主管责任,督促交通场站、宾馆(酒店)、建筑工地、景区景点、企业等从业人员及往来人员落实报备要求,加强来(返)禹人员风险监测等工作;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强化党员干部职工外出审批报备监管等工作;广大市民朋友要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配合落实“来禹前主动报备、途中做好防护、抵禹后配合落实分类管控”等防控措施。
禹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