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医保初心使命 增进民生健康福祉

医保惠民生,枝叶总关情。医疗保障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事关人民群众健康福祉,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压舱石”。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十三五”以来,我市坚持以满足群众“病有所医、医有所保”的需求为目标,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体制改革,狠抓医保精细化管理,织密扎牢医疗保障网,为群众撑起惠民健康伞。
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完善。2017年,我市实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两项制度的全面整合,形成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建立了大病保险制度,实现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2020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经过十余年的探索和实践,我市基本形成以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大病保险等为补充,医疗救助为托底的多层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医疗保障待遇水平不断提高。十年来,我市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2012年的240元提高到610元,职工、城乡居民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80%、70%,医保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建立门诊慢性病保障制度,健全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建立门诊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将166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全市门诊特殊用药目录,保障参保人员用药需求;建立完善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增强基金共济能力。今年以来,门诊慢性病享受待遇198304人次,基金支出2157万元;门诊共济享受待遇3013人次,个人账户基金支出32万元。
医保扶贫防线不断筑牢。在许昌市率先实现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医保帮扶计划、医疗救助5项报销县域内的“一站式”结算,全市贫困人口医保参保率、缴费资助率均达100%目标,贫困人口本地就诊率93%,合规费用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累计为困难群众报销医保费用1.57亿元,综合保障超40万人次,办理慢性病卡23956张,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医保扶贫成果奠定坚实基础。

打击欺诈骗保力度持续加强。2019年以来,市医保局通过日常督查、自查自纠、专项检查等活动,出重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已累计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799家,组织检查120余次,暂停医保系统129家,解除医保协议2家,拒付或追回医保基金1929.35万元。每年4月开展“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多渠道宣传基金监管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医保领域改革持续推进。推动国家五个批次集中带量采购及省级集采645种药品和52类医用耗材在我市落地实施,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2亿多元,特别是国家组织的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共涉及10个品规,均价从1.3万元下降至700元左右,极大减轻了有关参保人员的就医负担;持续推进以大数据病种分值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现医保支付精细化管理;积极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健全医共体医保基金打包付费机制,严格预算管理,加强督查考核,筑牢基金监管防护网;推动异地门诊就医结算,目前已开通跨省异地住院和省内门诊医疗机构31家,跨省门诊定点医药机构10家,跨省门慢特定点4家,无论是省外参保人员到我市就医,还是我市参保人员到省外就医,均能享受到医保带来的实惠;加快推广医保电子凭证,推动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一单制结算。截至目前,全市激活医保电子凭证43.9万人次,约占全市总人口的39%,全市346家定点药店全部实现医保电子刷卡业务,医保电子结算支付占比约35%左右。
医保公共服务质量持续提升。3月21日起,市医保局医保业务全部入驻市政务服务大厅,实现医保业务“一站式办理”,让群众办事少跑路、多省心;不断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医保费用对账、结算、拨付周期,做到及时申报、同时申报、及时审核结算拨付,减轻患者资金垫付压力;门诊慢性病资格申报由每年申报一次调整到每季度一次,医药机构医保定点申报由90天压缩到30天;持续推出“一网通办”、部分业务办理权限下放到定点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等“放管服”改革措施,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全面发挥医疗保障对疫情防控的支撑作用。我市落实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累计预拨8000万元医保资金,专项用于支付确诊和疑似新冠肺炎参保患者的救治医疗费用;累计支出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1.5亿元,为群众免费接种新冠疫苗;多次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用,从最初的每人次270元降到每人次4元;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纳入个人账户支付范围。
非凡十年,初心如磐。一个个决策、一项项举措、一笔笔支出、一次次服务,汇聚成守护全市人民生命健康的强大合力,全力托举民生幸福。市医疗保障局将继续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快建立功能更加完善、保障更加公平、服务更加可及的医疗保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推进我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