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自11月1日起,《许昌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这也是许昌市首部消防安全管理条例,而且还明确规定了哪些行为可以进行处罚,处罚多少。
据了解,许昌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共六章,42条。其中涵盖了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设施,监督管理等。
《条例》不仅规定电动车不能乱停乱放,还规定了禁止在住宅建筑的公共走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门厅停放电动车为其充电,禁止私拉乱接电线充电。
恒达美园物业经理刘晓峰介绍,《条例》实施以后,我们首先给业主宣传,让业主理解非线充电的危害,引起的火灾后期对自身包括整个园区的危害性。其次,对于公共区域安全,物业每周、每月都制定维保计划,包括是维保单位要定期要监督检查,每天不间断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居民王丽果赞同地说:“大家伙儿把电车集中停在一个地方挺干净整洁的,如果说你自己推上去引起火灾对自己对整栋楼多不安全。”
除此之外,许昌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第12条第三款还规定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在管理区域内每年对建筑共用消防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违反本条例第12条第三项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对于逾期不改正的进行处罚。
市消防救援大队参谋王志提醒广大市民,前期我们以宣传教育和提示为主,随后会按照《条例》的相关规定,对拒不整改的,或者逾期不改的依法处置。根据违反的条款不同,不同对个人和单位分别处罚,个人的话,主要是从200到500之间的一个处罚,单位的话是,2000到5万之间的一个处罚。
消防安全关系我们的生命,千万不能大意,《条例》的实施能够更好地守护我们的安全,但同时也需要我们的自觉遵守与共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