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职工务工被砸伤 司法所调解获赔偿
“衷心感谢司法所付出的努力,让我们这么快就领到了工伤赔偿款!”11月15日下午,在司法局顺店司法所办公室,刚刚从某铸造厂领取工伤赔偿款的郭女士脸上写满感激。日前,顺店司法所充分秉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理念,采取以案释法和教育劝导并用的方式,成功调解了一起工伤赔偿纠纷案,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家住顺店镇顺北村的郭老汉,常年在顺西村一家铸造厂打工。9月23日上午10时许,郭老汉在工作时左脚不慎被机器砸伤,后送往市人民医院救治。此次事故造成其左踝骨骨折,住院治疗20天,医药费花去一万余元。期间,厂方仅拿出5000元,说待出院后再协商赔偿事宜。
出院后的郭老汉依然需要康复治疗,其女儿郭女士曾到厂里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厂方认为郭老汉医疗费大部分可以通过农村医疗保险报销,之前已经支付了5000元,他们只同意再拿出1000多元了结此事,郭女士对此表示难以接受。协商无果后,郭女士来到顺店司法所求助。接下来,刘航所长带领工作人员杨一飞进行深入调查。通过走访得知,该厂在当地声誉不错,经常参与村里组织的爱心捐助活动;按照规定,年过七旬的郭老汉是不允许在厂里继续工作,当初是老人多次请求下厂方才将其留了下来,再加上疫情下企业面临很多困难,为此,郭老汉不愿意采取诉讼手段与厂方闹僵,也没有提出过高的赔偿要求。
正当司法所联系村干部与厂方积极协商之时,11月13日上午,刘航接到局里通知,要到市区隔离点开展半个月的防疫值勤任务。心中依然牵挂此案的他便指派杨一飞继续开展调解工作。
得到郭老汉最后提出10000元赔偿要求后,杨一飞再次联系村干部一起来到铸造厂,通过耐心释法析理的思想工作,厂方最终被调解员真情服务、一心为民的工作作风感动了,欣然同意接受郭老汉提出的赔偿要求。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