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清廉禹州建设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委、许昌市委关于清廉建设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河南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共许昌市委印发〈关于推进清廉许昌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现就推进清廉禹州建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系统思维,深化标本兼治,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统筹推进清明政治引领、清廉政府提质、清正干部塑造、清朗社会构建“四大工程”,为建设“工业强市、文明新城”、打造“中等城市”、全面开创禹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目标
    经过5年努力,实现管党治党能力显著提升,权力运行和政府行为更加规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遵规守纪意识明显增强,党风政风、社风民风向善向好,让坚守正道、积极向上、担当作为、求实奋进的良好风尚浸润禹州、助力出彩。坚持不懈奋斗,逐步实现清廉禹州建设制度机制更加成熟定型,政治生态更加风清气正,廉洁文化深入人心,社会风尚正气充盈,清廉成为禹州更加出彩的显著标识。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清明政治引领工程
    1.实施理论武装铸魂行动。坚持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制定“第一议题”学习规范,推动巡听旁听工作全覆盖,完善领导干部专题党课制度,创新开展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示范班和“第一议题”学习示范点创建活动。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重大主题,聚焦新形势新情况,分级分层强化教育培训。组织专家、业务骨干,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理论宣讲活动,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素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坚决守好意识形态建设主阵地,确保意识形态领域绝对安全。
    2.实施政治监督护航行动。紧紧围绕“两个维护”,心怀“国之大者”,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在禹州实施,聚焦“两个确保”“十大战略”、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打造“五个强市”、建设“工业强市、文明新城”、打造“中等城市”等省委、许昌市委和禹州市委中心工作,持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建立监督事项正负面清单,压实主责部门责任,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许昌市委工作要求在禹州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化政治巡察,坚决查处和防治“七个有之”问题,做到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并重,实现以巡促治。

    3.实施政治生态优化行动。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简”“减”同志关系、“严”“严”组织关系。全面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构建政治生态研判“执行—监督—问责”三位一体工作机制,科学精准开展政治生态评价。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受贿行贿一起查,深化风腐一体纠治,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做好追逃防逃追赃工作。把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推动发展贯通起来,扎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深化拓展行政村(社区)和专项(重点系统领域)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成果,提高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质量。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数据共享和深度应用,提升法治水平。深入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持续推进“四位一体”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堤坝。

    4.实施惠民固本强基行动。认真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群众路线,推动“五星”支部创建走深走实,增强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统筹抓好发展和安全,践行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三零”创建活动。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六防六促”工作,最大限度消除矛盾风险隐患,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坚持抓好“一老一小一青壮”民生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纠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推动扫黑除恶“打网破伞”常态化,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5.实施纪检监察基层基础提质增效行动。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监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纪检监察基层基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六有”“五统一”“十个规范”为目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基层基础工作从“有形”向“有效”至“长效”全面转化。配齐配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完善协作区工作制度机制,增强监督能力,提升办案质效,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向基层延伸,助力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探索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和人员单独考核机制,激发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争先创优、担当作为的干事创业激情。
    6.实施“村级示范点”三位一体培育行动。深化推进村级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坚持逢案必改、因案制宜,完善监督机制,持续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与乡村治理有机融合,打造村级以案促改示范点。持续开展“三资”“双提”工作,规范阳光公开,规范权力运行,打造村级“三资”提级监督示范点。持续推动重点信访问题专项治理,落实领导干部带案下访制度,完善不稳定因素排查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信访矛盾,打造村级信访工作示范点。通过三项措施一体推进,示范引领,不断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推进清廉政府提质工程
    7.实施监督促治提升行动。不断完善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创新开展“智慧监督”,加强“四项监督”统筹衔接,把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结合起来,推动党内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建立健全“室组地巡”联动监督机制,加大交叉监督、巡回监督、专项监督力度。
    8.实施权力运行阳光行动。认真贯彻执行党务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深化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为重点,带动其他各领域办事公开,推动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全面规范为民服务事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承诺、民主评议等制度,加强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监督,扎实开展政风行风建设。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化标准化运行,营造规范、高效、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
    9.实施“放管服”增效行动。创新体制机制,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指标优化提升,推进营商环境评价和许昌市县域营商环境月排名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任务、问题、创新”三项清单,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落实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全省通办”“一件事一次办”“有诉即办”和“一窗受理”“掌上办”,持续开展“自助办”试点创建工作,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深化县域经济“三项改革”。全面落实“13710”工作制度,推动提升政府效能。充分运用惠企政策“工具箱”,打好助企纾困“组合拳”。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自律、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推进“诚信禹州”建设,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
    10.实施新型政商关系涵养行动。监督落实“九要”“九不得”正负面清单,建立政商定期沟通互动机制,常态化开展“万人助企联乡帮村”活动,形成亲不逾矩、清不远疏,公正无私、有为有畏的政商关系。紧盯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冷硬横推、懒政怠政等作风问题,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收受贿赂、违规借贷等问题。构建营商环境问题反映“直通车”,持续推进窗口单位“码上监督”,发挥“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作用,开展“两级两次三方评议”,贯通线上和线下监督。运用“反对贿赂·亲清政商”教育平台,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三)推进清正干部塑造工程
    11.实施年轻干部“墩苗育苗”行动。进一步树牢干部到基层培养、在基层成长、从基层选拔的鲜明导向,深入实施“墩苗育苗”计划,把年轻干部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上磨砺锻炼,鼓励年轻干部在急难险重第一线经风雨、见世面。建立实绩档案,注重在工作一线近距离接触了解年轻干部的成长情况和履职担责情况。坚持实践标准、实绩导向,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给年轻干部“搭台子”“铺路子”“压担子”,让年轻干部安心扎根基层、全心干事创业。建立健全年轻干部廉情信息库,从严教育监督管理年轻干部,引导年轻干部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
    12.实施能力作风“强筋壮骨”行动。大力弘扬“高效率、快节奏、勇担当、抓落实、令行禁止”的工作作风,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想干事的思想自觉,躬身入局、加强学习、担当作为,确保大事办好、急事办妥、难事办成。完善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机制,落实调查研究、联系基层、到基层挂职任职、与干部群众谈心等制度,开展形式多样、亲切务实的联系群众活动,畅通群众表达意愿渠道,及时回应关切问题,切实解决群众难题。用好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大别山精神和杨水才、燕振昌先进事迹等宝贵精神财富,多渠道、多方面、多方式深入挖掘、选树、培育、宣传一批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先进典型。完善“正向激励、容错纠错、澄清保护”三项机制,落实《许昌市容错事项事前备案办法(试行)》,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科学运用“四种形态”,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最大限度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13.实施严管严治“驱虫防病”行动。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完善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机制,提高对“关键少数”监督质效,形成“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的良好局面,实现管住“绝大多数”的良好效果。把为基层减负作为作风建设的重点,用好“四风”问题监督信息系统,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持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严肃查处金融、国企、政法、粮食购销、地方融资平台等领域腐败问题,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腐败问题,深入剖析机制短板、制度漏洞,推动开展专项治理,确保权力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
    (四)推进清朗社会构建工程
    14.实施清廉机关创建行动。推动机关党建与业务发展深度融合,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通过集中轮训、实践锻炼、岗位练兵等方式,搭设党务业务双培训平台,努力建设一支既精党务又懂业务的复合型机关干部队伍。选树一批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模范机关,通过示范引领,全面掀起创建热潮。定期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完善防范措施。强化机关作风民主评议,科学评定、注重运用,着力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15.实施清廉企业创建行动。完善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制定企业党组织前置研究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把党的领导融入企业治理各环节。加强国有资产监督,规范企业管理,防范风险。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党建工作机制,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加强市场监管和行业自律,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理性反映诉求、维护权益。实施廉洁文化进企业,弘扬企业家精神,选树一批创新发展、诚信守法、乐于奉献的优秀企业家,发挥标杆模范作用。实施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加大商业贿赂典型案例公布力度,坚决治理商业贿赂,确保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16.实施清廉学校创建行动。围绕“清明政风、清净校风、清正教风、清新学风”的创建目标,把清廉建设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深入挖掘校史文化资源和当地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结合学校教育教学特色,打造“一校一品”清廉特色品牌。聚焦招生、招标、财务管理、办学等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制定有效管用的“小微权力”清单和办学行为负面清单,形成具有学校特色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对违反师德师风行为“零容忍”,靶向打击侵害学生权益、损害教育公平的行为,努力推进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建设教育阳光工程。
    17.实施清廉医院创建行动。健全医疗系统权力运行监督、医德医风建设等制度机制,推进药品和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务人员薪酬、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等医疗体制改革,常态化开展收红包、吃回扣、欺诈骗保、过度检查、不规范使用医保基金、不合理收费及用药等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医疗服务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破除行业“潜规则”。积极开展清廉文化进医院活动,实施“清廉科室”“清廉团队”建设,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宣传教育、签署承诺、培训考核和完善投诉处理机制等方式,深入开展廉洁从业教育,加大法律法规、党规党纪、行业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学习教育力度,增强全体医务人员遵纪守法守责意识。
    18.实施清廉村(社区)创建行动。深化拓展“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健全村(社区)监督体系,提升监督能力,切实为群众办好实事。完善村级“小微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实现村级“小微权力”线上线下同步监管,确保权力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整合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村级纪检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监督力量,加强对村(社区)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深入推进移风易俗,把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等有关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持续开展“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行动,培养乡土清廉文化,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19.实施清廉社会组织创建行动。建立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社会组织财务、资产、人事管理等重要事项,实行相关部门联合审核。探索开展社会组织党组织巡察工作,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及领导干部在协会商会违规兼职取酬专项整治。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引导加强诚信自律建设。
    20.实施清廉家庭创建行动。坚持把清廉家庭建设作为清廉禹州建设的重要一环,持续深化警示教育和廉洁家风建设,引导领导干部从严管好亲属子女,防范涉外行为风险。开展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治理,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开展红色家风传承、家风故事征文和“寻找优秀家风家规”“最美家庭”评选等活动,深入挖掘具有地域特色的家风家规家训,分批培育打造好家风示范村(社区),不断推进清廉家庭建设,进一步彰显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清廉正能量,筑牢家庭廉政防线。
    21.实施清廉矿山创建行动。严格落实矿山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确保矿山规范、安全生产。紧盯涉及矿山监管的重点岗位、关键环节,查找管理漏洞、制度空隙、监督盲区,补齐制度短板,扎紧制度“笼子”,推动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严肃查处职能部门和党员干部在矿山生产经营、安全管理、矿山修复、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中履职不力、失职失责行为,深挖背后滥用职权、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形成强大震慑,推动矿山监管更加廉洁高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委统一领导下,由清廉禹州建设工作专班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级党委(党组)要扛起主体责任,市纪委监委要负起统筹协调职责,各责任部门党组(党委)要按照任务分工提出具体落实措施,各牵头部门党组(党委)切实负起责任,制定各项行动的具体方案。工作专班定期向市委报告清廉禹州建设情况,各责任部门党组(党委)定期向工作专班报告任务落实情况。
    (二)严格督促指导。把清廉禹州建设融入政治生态评价,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巡察监督、日常监督和督促检查的重要内容,全市各级各单位要专班推进、专人负责、专题督查。清廉禹州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要及时开展工作调度,强化调研评估,促进规范提升,不断完善政商关系涵养、廉洁文化培育、清廉单元创建、政治生态评价等体系,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确保清廉禹州建设高质量推进。
    (三)突出示范引领。坚持“立足全局、彰显特色”,把清廉禹州建设与区域、部门、行业、领域工作有机结合,扎实开展“清廉+”创建行动。各级各单位要坚持守正创新,及时总结经验做法,精心打造一批清廉建设典型示范点,为全市的清廉建设提供方法路径。加强对先进经验、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营造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的浓厚氛围,以清廉建设高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