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市民政工作十件实事圆满完成
2020年,市民政局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全市的中心工作,真抓实干,勇于担当,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
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成效明显
为充分发挥了民政兜底保障作用,2020年为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共发放各类救助资金5422万元。截至年底,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享受低保救助11409人,发放低保资金3695.7万元;享受特困供养救助2051人,发放特困供养金1165.6万元;享受孤儿救助50人,发放孤儿养育资金63万元;享受临时救助247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9.7万元;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6501人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478万元。同时,引导社会组织充分发挥自身专长、资源优势和行业特点,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全年全市社会组织扶贫投入资金470.2万元,受益困难群众达3万余人。民政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政策全面落实到位,切实做到了“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补尽补、应兜尽兜”。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为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市民政服务机构严格实行封闭管理,实施分餐制度,局机关、局属各单位严格落实出入登记制度等,确保了全市民政服务对象以及民政工作人员的安全,实现了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和民政服务对象“零感染”的目标。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防疫工作,共接收到社会各界疫情防控捐款捐物1889.7万余元,已全部用于疫情防控。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
我市共有60岁以上空巢、独居、高龄、分散特困供养、独生子女、计生双女户老人2万余人,为了给此类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的公益性活动场所,今年投资800余万元,建设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6个、农村幸福院25个、助餐点25个,培植民营养老机构8所,床位926张,其中医养结合体2所。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9个,农村幸福院174个、助餐点69个,可以为老人提供相聚交流、临时休息、文化体育、休闲娱乐、精神慰藉以及餐饮等服务。全市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正在不断完善。
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我市为全省17个换届工作试点县市之一,在坚持做到“三早”、“三严”、“三实”、“五统一”的同时,选出了一批组织满意、群众拥护、能力过硬的村级干部队伍,圆满完成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全市678个村(居)委会(572个村委会,81个“村改居”社区居委会,25个城市社区居委会)共选出村(居)委会成员2669人,(村主任678人,全部实现书记、主任“一肩挑”,副主任327人,委员1660人),“两委”交叉任职1191人,占44.7%,其中女性成员780人,35岁以下534人,大专以上479人,本科65人,平均年龄45.3岁,较上届下降4.1岁。
区划调整工作有序进行
我市上报的小吕乡撤乡建镇和褚河镇撤镇建办计划,已通过河南省民政厅、许昌市民政局实地验收,验收组对小吕乡撤乡建镇及褚河镇撤镇建办工作表示满意。2020年6月,省政府对小吕乡撤乡建镇做出了批复。市民政局按照工作要求已完成小吕镇区划变更工作。褚河镇撤镇建办工作已通过禹州市、许昌市专家评审。
国家级、省级“实验区”建设不断推进
以被确定为全省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为抓手,紧紧围绕“城乡社区建设一体规划、协同发展”实验主题,持续加大投入,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强化阵地建设,建强队伍,拓宽社区人才来源,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增强居民幸福感、获得感,12月2日,顺利通过省民政厅对我市全省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实地验收。同时,我市作为河南省入选国家首批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的4个县市之一,以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为引领,着力打造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农村社区,为深化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积累经验、提供示范。现已顺利通过国家民政部组织的第三方专家组对我市实验区工作进展情况的中期评估,得到专家组高度肯定。
市社会福利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
为加强市福利中心软硬件建设,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提高流浪乞讨人员生活品质,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新建禹州市社会福利中心。新址位于禹王大道西段、东邻瓷苑路,占地12.7亩,建筑面积3153平方米,总投资880万元,设置床位95张。项目2020年7月1日开工建设,已于2020年10月底完工并投入使用。
社会救助水平不断提高
为使城乡困难群众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我市连续两次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与补差水平。农村低保标准由2019年的人均年收入不低于4000元提高至不低于4800元,人均补助水平由2019年每人每月17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13元。城市低保标准由2019年的月人均收入不低于520元提高至人均收入不低于570元,补助水平由2019年月人均290元提高至月人均300元。同时,城市特困人员供养金标准由2019年人均每年8112元提高至8892元,人均月发放741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2019年人均每年5208元提高至6240元,人均月发放520元。保障城乡低保对象及特困供养人员40373人,年发放救助资金13168.1万元。
农村敬老院提升改造任务圆满完成
全年累计投入近亿元资金用于全市敬老院房屋建设、消防改造、环境优化等,2020年圆满完成全市29所敬老院提升改造任务,新增床位1343张,共有床位达到3569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430张。同时,对全市240名敬老院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项技能培训。全市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服务水平有了质的提升,提高了兜底保障承载能力,真正把农村敬老院打造成了老人生活的幸福家园,入住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
儿童福利保障力度不断加大
组织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政策宣传和排查摸底,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纳入保障范围,并按照孤儿养育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截至年底,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48名,按照每人每月950元差额补助标准全年发放养育金130.1万元;保障孤儿159名,按照每人每月950元标准全年发放养育金183.6万元;并在六一前夕,对200多名留守儿童进行巡访慰问,为他们送去书包、字词典、儿童读物、文具以及水杯等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