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办 牢记政治使命 高擎巡察利剑

    2020年,我市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巡察就跟进到哪里”,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的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中央、省委、许昌市委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围绕“六稳”“六保”任务,以“巡察质量提升年”为新起点,深化政治巡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巩固“为巡察立威、为干部立纪、为工作立规”的政治效果。
    提高政治站位,立足政治巡察。市委把巡察工作纳入全市工作大局一体谋划,市委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巡察工作,审定每轮巡察工作方案,听取巡察工作汇报,将巡察监督和整改落实工作提上重要议程,要求分管县级干部和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市委常委会和书记专题会,当面移交巡察反馈清单,见人见事直指问题,有效传导责任压力。突出政治建设,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第一议题,传达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办《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2020〕42号,开展理论学习交流586人次。
    灵活方式方法,提升巡察质量。我市将2020年确定为“巡察质量提升年”,实施“生命线”“一盘棋”“后半篇”“磨利剑”四大工程。先后召开座谈交流会、巡前培训会、巡中调度会、工作推进会、业务论坛23次,评出“巡察尖兵”“优秀巡察干部”88名。根据巡察工作实际和创新做法,健全完善了巡察工作制度、人才选用制度、“双向”交流制度、联席办公制度、巡察后评估制度、巡察案件优先办理机制、案件主办人办案承诺机制、联合办案“绿色快速通道”机制、“区域协作”“异地交叉”办案机制、巡察典型案例曝光机制、“双反馈”机制等11项制度机制,为高质量开展巡察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夯实整改责任,推进贯通融合。通过“双反馈”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反馈巡察情况,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开展两轮巡察整改专项督查。调阅各类资料2451份,走访谈话263人次,实地调研33次,暗访7次,追回资金1175余万元,为全市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利用3个月时间对巡察卫健系统的22个市直单位发现的9个方面的突出共性问题,开展巡察整改集中整治,巡察组反馈的209件突出问题,目前已整改205件。形成《十三届禹州市委巡察发现违反六项纪律主要问题清单》,梳理问题119条,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推动全市各单位对照自查自纠、建章立制66项,为全市党员干部筑起了一道纪律作风“防火墙”。
    锻造巡察铁军,强化阵地建设。把健全完善巡察机构、选优配强巡察队伍作为推进巡察高质量发展的有效保障,依托人才库建设,研究审定巡察人员“优进优出”相关意见,明确对巡察干部在政治待遇、办公条件改善、精神激励上进行倾斜,使每位参巡干部在巡察中得到党性锤炼、促进业务提升。结合“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和干部作风专项整治,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217人次,签订保密承诺书236人次。新增办公用房7间,完善了党建活动室,举办征文比赛89人次,评出优秀文章18篇,着力打造学习型机关。
    2020年,我市共开展两轮常规巡察(第十四轮巡察214个行政村、第十五轮巡察49个市直单位)和1轮矿产资源领域违法违规问题专项巡察,发现问题线索407件,其中:向市纪委监委等部门移交80件,向被巡察单位转交办327件。受理信访事项371件,下发“两书”188份,组织处理132人,党政纪处分4人,追回资金809.02万元。运用“巡中查、巡中帮”机制解决问题176件,圆满完成十三届市委巡察全覆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