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外出人员返乡应做好这些准备

    近日,从我市“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最新要求,“返乡人员需持有7日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才能够返乡”。
    从执行时间上讲,该政策从1月28日春运开始后实施,至3月8日春运结束后截止。从人员界定上讲,返乡人员主要包括跨省份返乡人员、来自本省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市的返乡人员、本省内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从检验机构上讲,返乡人员可在出发地或目的地的任意一家有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疾控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我市人民医院、中医院、疾控中心已具备核酸检测能力),凭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回农村地区。从证明查验机构上讲,返乡人员返乡前应告知当地村委会,返乡后由村委会查验其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从低风险地区返乡人员,不需要集中隔离,但需要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做好体温、症状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并在返乡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返乡不满14天的,以实际返乡时间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要求。
    对境外来禹返禹人员,严格实施“7+7”天隔离观察“2+1”核酸检测措施。具体是指:境外人员返禹后,首先,在褚河留观站进行健康筛查,无异常者转运至中医院南院区或褚河留观站,实施7天集中隔离观察,并实施2次核酸检测;有异常的转运至市人民医院再次检查并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同样实施2次核酸检测。
    在7天集中隔离观察结束、2次核酸检测呈阴性后,如被隔离人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比如:家中具有独立卧室、独立卫生间等),通知属地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接回后再进行7天居家隔离观察,居家隔离期满后,由被隔离人自费进行1次核酸检测;如被隔离人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则继续实施7天集中隔离观察,隔离期满后,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