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推行 “一标一评”新举措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近期,为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加强对评标专家日常行为考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据《禹州市政府采购领域诚信建设管理办法》(禹财购〔2022〕9号)等有关规定,实行开展“一标一评”工作,提高评标专家廉洁意识,提升依法依规开展评审的能力,促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透明。
    该中心按照统一标准、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评审专家实行开展“一标一评”的工作,进一步规范了评标专家的评审行为,切实增强了评标专家责任意识、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廉洁意识,评标质量和效率有了大幅提升。
    在评标活动结束后,按照相关要求,由行政监督部门、招标(采购)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交易主体对评标评审专家守时、评标纪律、评审业务能力等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交易中心进行分类定期汇总,如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定期报行政监督部门处理。建立“一标一评”长效机制,强化对专家的考核,发现问题、反映问题,与行政监督部门相结合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及时公布动态考评结果,有不良行为的专家要在有关网站进行通报批评,并计入个人征信诚信记录。通过开展“一标一评”制度,从严加强评标专家管理,不断强化评标专家队伍建设,从源头堵塞廉政风险漏洞,切实维护公平、公正、诚信的阳光交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