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四届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
闫冠瑜等出席
2月8日,市政协十四届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市政协主席闫冠瑜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协副主席张东旭、朱子健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政协第十四届禹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四届禹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四届禹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四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草案);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四届禹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人名单(草案);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四届禹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秘书长名单(草案)、副秘书长名单(草案)、常务委员值日名单(草案)、委员编组及召集人名单(草案)、邀请人员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秘书处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草案)。
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四届禹州市委员会关于表彰2022年度优秀提案和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草案);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四届禹州市委员会关于表彰2022年度优秀政协委员的决定》(草案)。
闫冠瑜在讲话时要求,要强化履职尽责,注重发挥政协工作特色优势。在立案环节,严把立案关,促进提案减量增质;在提案办理环节,采取合力督办新机制,多主体、多层次、多方面促进提案督办出实效。要加强考核,充分调动积极性,推动相关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闫冠瑜强调,要以团结民主精神汇聚各方力量,通过“委员之家”平台等,宣传政策,畅通沟通渠道,提供更优服务,着力画出最大同心圆。要坚持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情怀,着力书写新时代履职答卷。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持续开展关爱帮扶活动,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要严格落实会风会纪要求,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衔接配合,做好会议期间各项工作。要进一步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群众期盼,精心选题、深入调研、认真思考、广泛论证,提交高质量的提案,为禹州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会后还进行了撰写提案知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