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获奖200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日前,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奖励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用地计划指标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3〕21号,以下简称“《通知》”),禹州市作为2022年被自然资源部授予的首批全国“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之一,获得200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奖励。
    《通知》还指出,被授予“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的地方,在各获得200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的同时,还将在示范周期内享受以下支持政策:一是优先交易占补平衡指标和增减挂钩指标;对补充耕地指标富余的县(市),省级优先统筹调剂使用。二是优先选取示范县(市)作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式、技术、政策、机制的创新试点。三是优先支持示范县(市)开展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四是优先支持示范县(市)申报生态保护修复相关工程项目,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据悉,2022年全省共有包括禹州市在内的24个县(市、区)被自然资源部授予“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示范期自2023年至2025年。我市本次获得的200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将优先用于保障全市重点项目,极大缓解计划指标紧张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