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工中不慎骨折 万元赔偿“当庭”清结

    近日,在市人民法院磨街法庭,一场持续一个月的案件经调解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被告于调解当天在法庭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当庭”清结赔偿款。
    案件起于2022年10月22日,袁某经人介绍到梁北镇某工地做保洁,在工作过程中踩到窨井摔下,导致受伤并送往医院救治,经检查原告左脚踝骨折。经鉴定,认定袁某误工期120天、护理期60天、营养期90天。主张赔偿未果后,袁某诉至法庭。
    磨街法庭在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先向原告了解案情经过,发现原告并未签订书面劳务合同,也不清楚工程的总承办人,起诉的被告分别为项目部负责人与保洁负责人。
    考虑到原告实际情况,确保能尽早拿到赔偿款,法庭人员多次希望与被告进行沟通,但被告一开始并不配合,认为应当起诉公司。多次调解未果,且因第一次鉴定中工程承包公司并未参与,如无法尽快调解,只能再次进行鉴定,会进一步加大双方的诉讼成本。
    从减轻诉讼成本,本着案结事了的原则出发,磨街法庭庭长吴鹏多次通过电话方式及线下法庭调解,摆事实,讲道理。功夫不负有心人,在长达一个月不间断的调解工作下,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以10000元为赔偿数额,当庭支付,原告与被告及被告公司再无纠纷。
    本案顺利解决,既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避免了矛盾进一步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