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坡法庭:公正判决人心服 主动履行止纷争

    “付法官,您好,案件款我现在就打过来,麻烦法庭转交给原告,您做出的判决很公正,我愿意及时履行。”近日,范坡法庭庭长付攀接到一起涉及健康权纠纷案件当事人打来的电话。
    在这起健康权纠纷案件中,原、被告本为邻居,在禹州市小吕镇某村南头丁字路口附近,被告张某甲因琐事与同村村民张某乙发生争吵。后张某甲用脚跺张某乙腿部,致原告张某乙倒地,造成原告张某乙受伤住院的后果。因原被告一直协商无果,故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付攀认真查阅卷宗,充分听取原、被告诉辩意见。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系同村邻居关系,付攀在庭前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因双方意见分歧一直较大,原、被告始终未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最终,承办法官调整办案思路,根据各方当事人陈述及相关证据,判令被告张某乙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4418.96 元。判决后,付攀法官又放心不下,对被告进行判后答疑,多次给被告做思想工作,打开被告心结,后被告及时主动地履行了给付义务,给这起健康权纠纷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无独有偶,没过两天,另一起买卖合同的案件当事人也给付攀法官打来电话说要履行判决内容,想通过法庭将案涉款项转给原告。
    在这起买卖合同案件中,原告翟某在禹州市经营电磁加热器销售、修理生意。2018 年,被告李某在原告翟某的店内赊购加热器。原告认可被告已向原告支付 15000 元货款,余3000元货款未付。因原告翟某索要欠款未果,故起诉至法庭。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案涉金额不大,遂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调解。但被告称不欠原告款项,双方对案涉款项是否存在争议较大。经过庭审,充分调查,承办法官付攀决定采用以判促调的方式化解纠纷,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货款3000元。
    在向被告送达判决书后,付攀法官通过电话向被告释明判决理由,并告知被告不履行判决的后果,最终被告向原告支付3000元货款,至此案件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