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村级组织 减轻基层负担

“如果再有人要求村委会开具‘俺妈是俺妈’亲属关系证明、身份信息证明等,我们现在可以理直气壮地拒绝了,因为上级给了我们基层减负的‘尚方宝剑’!”8月20日,在方岗镇刘岗村便民服务中心,该村党支部书记刘永贞指着放大的应当和不应当出具证明事项清单高兴地说。
近日,方岗镇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基层减负的通知精神,严格按照要求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提升村级组织整体效能,减轻基层负担,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该镇通过班子会、机关干部晨会、周一工作例会等及时学习传达上级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的通知精神,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进度,严格落实主责事项、协助事项、负面事项三个清单,协调相关部门有序推进、村级组织积极配合,确保规范村级组织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落实到位。
培训指导,扎实推进。8月11日,该镇召开专题会议,对24个村组织委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明晰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把省“两办”制定的《河南省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指导目录》《河南省村级工作机制指导目录》《河南省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挂牌指导目录》《河南省村级组织证明事项指导目录》下发到每个村,指导各村把所有清单都印制出来。特别是应该出具证明的10种事项和不应当出具的26种事项,全部放置在村便民服务中心的显要位置,真正让群众明白,为基层减负。
监督检查,确保实效。该镇强化“五星”支部创建专班的牵头协调职能,组织督导组深入24个村逐一检查督导。通知规定的村级组织牌子的悬挂、服务清单的设置必须符合要求。村级组织的党的建设、村民自治、经济发展、环境整治、平安法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民生服务等七大类30项主责事项,十大类36项协助事项,四大类24项负面清单必须落实到位。
目前,全镇24个村的村级组织牌子已按照规定要求悬挂,基层组织工作开展的主责事项、协助事项规范到位,便民服务的村级组织证明事项清单已全部设置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