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扎实推进村庄建设边界划定工作

“我们旨在通过与乡镇(街道)、村(居)的深入对接,在符合规则要求前提下尽可能满足乡村发展对建设用地的合理诉求,确保9月底前完成村庄建设边界划定,为顺利开展乡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奠定基础。”9月4日,谈及正在进行的村庄建设边界划定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股负责人这样说。
为留足乡村发展空间,规范村庄建设活动,切实保障农民居住、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产业用地需求,今年6月份以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上级要求部署,在广泛征求乡镇(街道)、村(居)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开展村庄建设边界试划并形成初步成果上报省自然资源厅。针对省自然资源厅审核反馈意见,该局于8月28日至9月3日组织技术协作单位,分组深入各乡镇(街道)再次进行深入对接,认真宣讲村庄边界划定政策,充分听取乡镇(街道)、村(居)干部和党员、群众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细致了解乡村产业发展、农民宅基地批划等实际用地需求。同时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依据上级印发的《村庄建设边界划定规则(第二版)》要求,以 2020 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成果和自然资源部下发的城镇村图层为底图底数,以村庄现状为基础,以图斑边界为准,在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底线约束,避让“乡村建设不适宜区”的基础上,按照本乡镇(街道)范围内村庄建设用地总量平衡、县域内总量不增加的原则,统筹划定村庄建设边界,切实保障划定成果的科学性。
据悉,村庄建设边界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可以进行村庄开发建设及需要重点管控的国土空间范围,是规划相对集中的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以及因村庄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包括村庄现状建设用地和规划期所需要的宅基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内公路、道路交通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经营性建设用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