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好“四堂课” 激发检察发展新活力

今年以来,市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大党建”思想,以“五星”支部创建为抓手,通过上好“必修课”“专业课”“实践课”“初心课”,激发机关同志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新活力,为我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红色党建引擎。
上好理想信念必修课,把稳精神思想之舵。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要始终坚持全员覆盖、全面落实,真正把“从政治上看”落实到学习、履职全过程各环节。一是“关键少数”作表率。2023年以来,开展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26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领导班子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以‘三个必须’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等为题,带头讲授党课。二是“绝大多数”全覆盖。将“第一议题”延伸至支部委员会会议等,常态化推进“政治+业务”学习。2023年,2名同志在全市检察机关“奋进新征程许检更出彩”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演讲比赛中获奖。三是“检察办案”亮底色。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提高办理涉“两卡”犯罪及重罪检察案件质效,组织干警参加刑事业务公检法同堂培训会2次。积极参与农商行系统“清贷”专项行动,助力妥善化解金融风险。
上好素能提升专业课,塑造担当作为之能。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持之以恒建强队伍、提升素能、练好内功,让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检察人必备的精神状态、鲜明的履职特征。一是党建业务融合再提升。持续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建设,1个党建业务融合案例入选《全市机关党的工作优秀案例汇编》,2个党建业务融合经验被许昌市检察院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党建业务融合优秀典型案例”。二是学练结合促提升。院领导带头开展课题调研5项,《借助智慧民事检察监督平台提升监督质效》被省检察院评为“2022年度全省检察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广泛开展“学练赛”活动,先后组织各类培训9次、组建工作组8组,2个青年团队和1名青年干警受到共青团许昌市委表彰。三是协同发展共提升。与政府、法院建立“一府两院”联动机制,推动深化“依法行政+检察监督”、公共利益协同保护等7大任务落实。主动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兄弟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业务骨干等40余人,共同开展“庭审观摩+评议”活动。2023年,我院2名干警被评为“许昌市优秀公诉人”。
上好能动履职实践课,凝聚护航发展之力。坚持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融合发展、同向发力,围绕大局统筹谋划、聚焦问题攻坚克难,以党建工作赋能检察事业发展。一是融入服务发展大局。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千警联千企”活动,成立由52名检察骨干组成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走访企业近百次,组织“经营风险防控”“企业合规经营”专题讲座4场,召集座谈会、工作会商5次。二是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加强社会问题诉源治理,积极向市委、市委政法委汇报,推动检察建议纳入法治禹州(法治政府)和平安建设考评。就自然人民间借贷利息税征管向相关部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该检察建议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佳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三是融入矛盾纠纷化解。聚焦矛盾化解“质量”,与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会签《关于在轻微刑事案件中适用赔偿保证金制度的实施办法》,完善“检察+修复”办案机制。聚焦矛盾化解“效率”,实行派驻检察官案件受理分流过滤机制,提升案件办理效率,减轻群众诉累。
上好司法为民初心课,弘扬检心为民之风。以党建为引领推进“枫桥经验”在检察工作中的探索和实践,更好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理念。一是彰显司法为民执行力。严格落实领导带头办信、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制度和双重回复制度,坚持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首信均由院领导办理。二是汇聚化难解忧保障力。立足业务团队“党员先锋岗”,坚持业务“打头阵”,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影响河道行洪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三是凝聚案件办理智慧力。在重点乡镇创设“蓓蕾呵护 禹爱同行”未成年人检察保护工作站,打通乡村未成年人保护的“最后一米”,工作站品牌经验被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转发,党建工作经验《以“3+3+3”党建工作法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被省检察院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