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为企业纾困解难

“要不是你们出面调解,这事还不知道闹到啥时候哩!”一周前,神垕镇某瓷业公司新招聘的员工张某突然因病去世,后张某家属采取极端手段向公司索要巨额赔偿,正当双方矛盾激化之时,市司法局神垕司法分局及时介入,悉心调解,最终于2023年9月3日,成功化解了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双方达成协议签字后,瓷业公司负责人苗经理紧握着神垕司法分局局长李为民的手说出了内心感激的话语。
据悉,就在三天前的上午8时许,神垕镇某瓷业公司苗经理急匆匆来到神垕司法分局,告诉李为民说有人抬着棺木到他们公司闹事,请求帮忙处理。经过详细询问得知,在一周前的一天晚上,由于工作需要,张某被某瓷业公司招聘来上夜班。次日凌晨,正在工作岗位上的张某因心脏病突然发作,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之后,其家属采取围堵公司大门等极端方式要求巨额赔偿,致使公司生产经营受阻。苗经理曾找到辖区村委会多次出面沟通协商,但终无结果。张某家属情绪一天比一天强烈,这不,他们又抬着死者的棺木来对公司施压,并扬言:再不赔偿就到市里去闹访,矛盾正逐步激化。
听完苗经理的讲述后,李为民顿时感到事情重大,便立即带领工作人员跟随苗经理一起赶往公司,到达现场后,李为民首先稳定住家属们的情绪,告知聚众围堵大门,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属违法行为;并向大家保证司法分局将积极介入调查处理此事,一定会给他们满意的答复。
家属们离开公司后,李为民带领工作人员一方面来到张某家中,劝说家属安葬张某的遗体,一方面开始对此案进行走访调查,查明张某确实有基础性心脏病,当天晚上,其刚来公司不到三个小时就因病去世,死者家属又提出巨额赔偿条件,公司对此难以接受。
李为民又找到苗经理做调解工作,向其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指明虽然张某在公司时间短,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已经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依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张某于工作时间在工作岗位上因基础性疾病诱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属于法律规定的视同工伤的情形;企业未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依照相关规定,企业应当自行承担工伤保险待遇的相关费用。
经过以理释法,苗经理表示愿意对张某家属进行适当赔偿,并说明了这两年公司发展面临的困境。李为民也向苗经理表达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响应政府号召,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纾困解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决心。
接下来,李为民又多次电话联系张某家属,劝说他们依法合理提出索赔要求,竭力促成双方能尽快坐下来协商赔偿事宜。经过多次沟通,张某家属终于愿意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协商解决此事。
9月3日上午,李为民将苗经理和张某家属召集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就赔偿问题进行再次协商,通过调解员的不懈努力,公司方愿意支付给张某家属18万元了结此案,张某家属对赔偿数额也同意接受。当天下午,苗经理就将赔偿款分别通过银行转账和现金付款方式支付给了张某家属,双方在调解协议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至此,一起困扰公司数天的劳动争议伤亡赔偿纠纷顺利得以化解。
“下一步,神垕司法分局将以开展‘法治服务进企业’活动为契机,加大对辖区内企业的法律服务指导力度,帮助企业纾困解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护航企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李为民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