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烟花爆竹禁放整治行动
2023年10月17日起至2024年2月28日结束
近日,我市印发《禹州市烟花爆竹禁放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自2023年10月17日起至2024年2月28日实现“全区域禁住、社会面平稳”,在禁放区域内“听不见炮声、看不见烟花、见不到孔明灯”,确保广大市民人身、财产安全和禹州公共安全。
《方案》指出,我市烟花爆竹禁放整治行动总共划分五个阶段。第一阶段:宣传引导阶段(2023年10月17日至2024年2月28日结束);第二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10月17日至22日);第三阶段:集中查处阶段(2023年10月17日至2024年2月28日结束);第四阶段:全面看护阶段(2024年春节至元宵节结束);第五阶段:总结提高阶段(元宵节结束后)。
为保证活动成果,市政府建立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参照市政府的规格模式,成立烟花爆竹禁放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组织实施辖区烟花爆竹禁放等各项工作,建立完善“各级政府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安全监管、行业系统监督指导、责任单位自行看护、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持续强化组织部署、宣传发动、安全监管、查缴非法、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八个规定动作”,为2024年春节、元宵节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