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政协第十三届禹州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3月1日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大会采用投票选举的方式,补选政协第十三届禹州市委员会主席1名、副主席1名。现公告如下:
政协第十三届禹州市委员会主席
闫冠瑜
政协第十三届禹州市委员会副主席
张东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