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禹州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禹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孙志强代院长所作的禹州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