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要)

2023年主要工作回顾

坚持举旗铸魂,坚定政治方向,更好体现人大站位

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突出政治担当,增强行动自觉,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切实强化思想引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集中学习、交流研讨21次。组织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到全国人大(北京)培训基地、省委党校、济源愚公移山干部学院、许昌市委党校、方山抗日教育基地、鸠山英雄山学习教育培训481人次,不断用新思想定向领航。抓实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实时掌握网络舆情,牢牢把握互联网正面宣传与舆论引导主动权。
坚决贯彻党委意图。自觉接受市委领导,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重大活动及时请示报告。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11次,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人大工作2次,确保人大工作始终与市委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规范任前座谈、法律考试、宪法宣誓等程序,依法任免“一府一委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批53人次。
深入开展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坚持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建章立制等有机融合、一体推进。召开党组和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交流研讨6次,常委会带头深入企业、乡镇、村宣讲16次,上专题党课9次。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形成中医药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脱贫人口持续稳定增收、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等调研报告8篇,提出工作措施和对策建议17条。
坚持法治思维,创新提质增效,更好彰显人大作为

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扛牢主责主业,创新思路方法,以更加富有成效的履职实践,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3年12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被评为河南省立法工作先进单位。
加强立法联系点建设。在巩固提升现有基层立法联系点同时,科学布局增设立法联系点,延伸立法触角,扩大群众参与。建成省级基层立法联系点1个、许昌市级基层立法联系点3个,同时选定30个民生事务较多的单位和26个乡镇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作为立法信息采集点,及时掌握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收集法律法规修订意见和建议,形成“1+3+N”立法工作格局。
提升立法工作质效。进一步整合立法力量,建立健全立法基层联络员制度,吸收市直单位、乡镇、社区、群团和人大代表中具有法律基础、热心立法工作的人员进入基层立法联络站法律咨询人才库,参与立法建议征集、规范性文件审查等工作。坚持切小题目、切准特色,扎实开展钧瓷文化产业发展和道地药材保护立法工作,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群众意见建议,积极向市委和省、许昌市人大汇报,提出立法建议。其中,《许昌市钧瓷文化保护和发展条例》已经许昌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初审通过,禹州市道地中药材保护已列入许昌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计划。
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深入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志愿服务队走进村镇、走进校园、走进企业等开展法律法规宣传,面对面解读法律条文、发放法律书籍以及宣传手册,积极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良好氛围。扎实开展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学法用法活动,系统学习党内法规,全面学习国家法律法规,不断提升法治素养和执法检查水平。严格落实备案审查制度,首次听取审议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建立健全备案审查制度,督促“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备案规范性文件,坚决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坚持守正创新,提升机关效能,更好加强人大建设

主动对标“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强化实干理念,提高能力素质,提升履职水平,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提升组织“凝聚力”。始终把加强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健全完善常委会党组理论中心组、机关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扎实开展“五星”支部创建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切实将政治认同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围绕联乡帮村、乡村振兴、驻村帮扶、文明创建等重点工作,组织16名科级干部下沉社区、走进基层开展志愿服务和结对帮扶活动,充分展现人大机关良好的精神面貌。
增强履职行权“影响力”。完善常委会机关常态化学习制度,推动会前学法、专题辅导、履职培训走深走实。举办“人大代表大讲堂”3期,进一步增强理论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人大工作的基本功,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常委会领题调研,形成8篇专题调研报告,为市委决策提供参考。加强与省、许昌市新闻媒体联系,总结推广基层人大工作经验和创新成果,在市级以上媒体发稿90余篇,省级以上媒体发稿20余篇。《关于培育中医药产业专精特新企业的调研报告》荣获2023年度河南省人大系统优秀调研成果奖,《聚焦群众身边事 聚合代表大智慧 用民主钥匙解开“无主庭院”的管理密码》在河南省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2023年度年会上作典型交流。
激活乡镇人大“原动力”。牢固树立全市人大系统“一盘棋”思想,把乡镇人大作为民主法治建设的最前沿,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第一线,加强对乡镇人大的工作指导,召开乡镇、街道人大工作会议2次,指导乡镇召开人代会2次,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升。督促各乡镇、街道人大积极服务地方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项目建设、营商环境、乡村振兴、环境整治、服务选民等重点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督。
坚持人民至上,创新监督实践,更好发挥人大优势

立足全市发展大局,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重大民生关切,科学选题,精准发力,实施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推动市委部署不折不扣落实,促进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
聚焦宏观经济运行持续监督。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审计、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等工作报告,围绕主要指标、重点任务和资金使用等提出16个方面87条意见建议,督促政府有关部门认真履职尽责,用好用足政策措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全市经济稳中有进、稳中向好。为增强监督时效,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及常委会财经工委、预算工委提前介入,深入市直部门、乡镇(街道)视察调研,听取基层对预算执行情况意见建议,常态化掌握经济运行态势。同时,完善全市预算联网监督机制,一体化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系统,通过与财政、发改、审计等7个部门横向联网,实现预算管理、政府债务、国有资产等监督由线下向“线上+线下”双向监督转变。
聚焦重点产业项目精准监督。围绕新材料、装备制造、医药健康三大主导产业,组织人大代表对重点项目推进、传统产业升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等工作进行专题调研,把脉问诊,对症开方,对存在的7个方面23条问题逐一建立台账并跟踪整改落实,有力推动了全市重点产业项目建设步伐。与许昌市人大联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一决定”执法检查,组成3个检查组,通过明察暗访、实地走访、会议座谈等方式,收集意见建议163条,有效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升级。
聚焦重大民生实事靠前监督。启动市本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组织代表视察项目现场、听取情况汇报、参加工作会议、监督项目验收等,推动惠民利民政策落地落实。人大主任会议先后3次听取民生实事项目实施督查情况,督促市政府加快办理进度,确保办理质效。第十七次人大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办理情况报告,对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紧贴民生和社会关切,组织人大代表对全市城区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稳定粮食生产、食品安全、职业技能培训、乡镇卫生院提质升级暨村卫生室改造、城市精细化管理等开展视察调研,把群众急难愁盼作为发力点,推动问题有效解决,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聚焦绿色生态发展依法监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情况视察调研,探索建立“审议、跟踪、督办、问效”闭环监督模式,将执法、普法、监督贯穿工作始终,推动市政府深化污染防治攻坚、加快绿色低碳发展、提升监管服务水平,持续优化全市生态环境质量。6月下旬,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提出了5方面13条建议,依法推动政府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相关法律责任落实落细,为守好生态环境安全底线打下坚实基础。
坚持主体作用,促进代表履职,更好凝聚人大力量

始终突出代表主体地位,搭平台、聚合力,全力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不断提高代表活动常态化、规范化,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健全为民履职机制。深化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出台《禹州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常态化深入基层、联系代表工作方案》,改进联系方式、优化联系内容、拓宽联系渠道,更好倾听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完善代表履职管理办法和激励机制,对市乡两级人大代表履职档案统一规范,对年度优秀代表议案建议进行通报表彰,激励代表勤勉履职。全年邀请市级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和参加调研、视察、集中评议等活动147人次,参加法检两院旁听庭审、听证34人次。
完善为民履职平台。按照“代表活动方便、群众参与便捷、场地广纳融合、地域特色明显”的要求,对全市26个代表联络站(点)进行提档升级,完善软硬件配套建设,推动代表履职阵地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创建省级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示范点1个、许昌市级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示范点7个,选取部分行业有引领性企业建立代表工作室3个,切实把代表履职平台打造成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大舞台。出台了《关于深化完善人大代表联络平台体系,建设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基地的实施意见》,推动全市五级人大代表全部进驻代表联络站,开展接待选民、监督议事、纠纷化解、法治宣传等活动。全年我市各级人大代表围绕项目建设、乡村振兴、民生改善等工作,进站开展活动120次3100余人,督促协调办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132件。
保障为民履职成果。进一步完善议案建议“提、办、督、评”全链条机制,推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提质增效。在“提”上下功夫,通过专题培训、会前调研、严格质量把关等措施提升代表议案建议针对性。在“办”上求实效,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掌握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确保办理过程高质量。在“督”上出实招,积极探索“集中督办+重点督办”,通过“面对面”交办、“常态化”督办、“销号式”管理,促进建议办理取得实实在在效果。在“评”上重落实,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分类对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开展集中视察和满意度测评,督促存在问题的相关部门及时整改。

2024年主要任务

突出政治引领,永葆奋进之姿。牢牢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切实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始终在市委领导和支持下依法推进人大工作,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统筹安排视察、调研、监督、决定、代表等各项工作,确保人大工作与市委中心工作同心同向同力。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作用,紧跟时代发展、实践要求、人民期待,稳中求进推进人大工作,不断提升工作质效。

依法履职行权,勇担人大之责。抓住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关键,综合运用执法检查、视察调研、专题询问等方式,聚焦项目建设、乡村振兴、民生关切、城市管理等精准发力、持续用力,把人大政治担当落实到工作中、体现在行动上。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确保党委的人事安排意图圆满实现。切实加强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把人事任免与任后监督结合起来,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人大意识、责任意识,促进更好地依法行权、勤勉履职。

尊崇宪法法律,筑牢法治之基。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宪法作为重要职责,推进宪法法律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更好体现宪法尊严,彰显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健全提前介入和事后审查联动机制,推动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化、常态化。积极参与省、许昌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配合做好立法调研,提出立法建议,以实际行动助推法律法规的科学制定和有效实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优化代表工作,恪守为民之志。坚持“请进来”“走出去”,采取专题讲座、现场教学等方式,加强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的学习培训;积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调研视察等活动,为代表知情知政创造条件。指导督促用好、管好代表联络站,加强代表履职管理,推动全市五级人大代表进站履职常态化。重视代表建议办理成果转化,继续开展重点建议办理工作集中评议,完善重点建议市政府领导领办、主任会议成员督办工作机制,对2023年以来交办的重点建议办理情况,开展全面“回头看”,推动建议办理落实落地。

强化自身建设,锤炼履职之能。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政治生态向上向好。认真抓好理论学习、“三会一课”、谈心谈话、主题党日活动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持续推进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扎实推进清廉人大机关建设。深化人大调查研究,形成更多理论成果。强化人大新闻宣传,讲好新时代人民民主故事,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