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禹州·问政》每周通报

一、基本情况:
2024年2月3日--2月23日,问政栏目网民共提出问政问题18条,主要涉及:契税、房产证办理、公交运行等问题;涉及问政单位11个。禹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禹州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在规定期限内给予网民及时的回复。
二、已回复的问题有: 
(一)禹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对网民提出的问题给予了及时回复
内容描述:我在2019年2月份和禹州市威科特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留协议书》,但是到目前为止过去了已经5年,请问现在此小区是否在建,大概什么时候能交房?在这个平台上发布的文章看到2023年8月11到9月11日进行过购房登记,由于当时不知道没有登记,现在要到哪里登记购房信息?
回复内容:锦绣苑小区成立有清算小组,咨询人可与清算小组江组长(18539066836)联系,就相关问题进行咨询,该项目的施工进度和监督由市住建局负责协调处理,具体施工进展可咨询市住建局。
内容描述:您好!30%契税补贴,请问现在到哪个节点了?年前说于年底到账,为何迟迟不到账?请告知一下。
回复内容:我中心不动产交易大厅依据《关于禹州市商品房契税缴纳政府补贴办法的通告》开展契税补贴受理辅助工作,主要帮助引导办事群众整理资料、填写表格、录入信息。第一批契税补贴(7月底前申报)已发放10650份3278.69万元。后续的契税补贴,审核办理过程中发现部分申请资料存在退税再缴、户名不一致、账户信息不准确等情况,正在抓紧时间核对、更正。对于申报资料无误、符合政策要求的,按程序已部分发放,下余部分待申请款拨付到位,将立即审核发放。
(二)禹州市交通运输局对网民提出的问题给予了及时回复
内容描述:请问私家车在平台上偶尔拉一下顺风车会不会被处罚?
回复内容:市民朋友您好,私家车跑顺风车违法。私家车在平台上接单必须要办理网约车经营服务合法资质,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向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驾驶员提供信息对接开展网约车经营服务。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提供网约车经营服务。
法律依据: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7座及以下乘用车;
(二)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三)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车辆的具体标准和营运要求,由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发展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 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向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驾驶员提供信息对接开展网约车经营服务。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提供网约车经营服务。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不得通过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运营服务。
内容描述:华庄村是禹州城区的边缘,开通公交车的价值远远比其他地方大,去年暑假时开通了12路,村里许多人刚办了公交卡,便改路线了,现在12路的起点是三实验,三实验那里是西工业区,基本没有居民,将12路改回华庄路线不仅方便董村店、任坡村、华庄村、秦村的交通,也降低了私家车的废气排放,更能促进附近居民去城市消费。
回复内容:市民朋友您好!禹州公交12路线自2022年4月1日延伸至濯缨亭站,后经统计华庄站发车时空载率较高,经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缩短运距将首末站设为第三实验学校站,如需乘车可乘坐禹神快速通道车辆,给您的出行带来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