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纪委监委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

“希望您继续当好‘贤内助’‘廉内助’,帮助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自我要求,尤其在‘八小时以外’要及时劝阻、制止纪检监察干部的不当行为……”近日,市纪委监委向全市3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家属寄出一封廉洁家书。
市纪委监委将监督触角由“八小时以内”延伸到“八小时以外”,制定《禹州市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为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履职用权、工作作风、自身品行等划定了行为标尺和底线。同时,以落实报告监督、聚焦日常监督、加强谈话监督、推动家庭监督、拓展社会监督等5种监督方式,从干部个人、组织机构、主管领导、家属子女、特约监察员等监督角度,构建立体化监督体系,全面掌握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有关情况,并将“八小时以外”监督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职务职级晋升、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督促纪检监察干部真正做到慎独、慎微。
市纪委监委依托“12388”、微信公众号“在线举报”等举报平台,畅通群众监督渠道,着力构建全方位、无死角的监督网络,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的问题线索实行快查快结。对履行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责任不到位,导致纪检监察干部出现问题的,按照“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也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严管就是厚爱。我们将持续优化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举措,将机制建设、家庭监督和正面引导有效结合,着力打造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廉的纪检监察铁军。”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