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冬明春供暖,你关心的问题都在这里

(一)供暖期间室内适宜温度及高温危害
问:供暖期间市内温度一般在多少度最合适?室内温度过高会有哪些危害?
答:通常情况下,室内温度在18度左右较为适宜,这是人体感觉较为舒适的温度范围。当室内温度过高时,会对人体健康产生诸多不良影响。一方面,会干扰人的体温调节功能,导致散热不畅,进而引起体温升高、血管舒张、脉搏加快、心率加速等生理反应。另一方面,由于室内外温差过大,人体难以适应这种剧烈变化,容易引发伤风感冒等疾病。此外,室温过高还会使热量向周围传导加剧,导致未用暖用户的室温升高,从而加剧“蹭暖”现象,进一步增加采暖成本。
(二)小区受热不均原因分析
问:我市目前有东、西两个热源点,拥有多种类型锅炉,但为何在供暖期间各个小区仍然会出现受热不均、温度有差异的情况?
答: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原因:
部分小区室内采用散热片采暖,若暖气片内积聚空气或被异物堵塞,会阻碍热水正常流动,影响散热效果。
在同一楼栋内,若同时存在散热片采暖和地暖散热两种方式,由于二者所需水温不同,在统一供暖的情况下,可能会导致使用采暖片取暖的用户温度相对较低。
部分小区在温度调控方面不够及时,未能在温度较低时及时加大供热阀门开度,导致供暖热量不足。
一些小区存在实际采暖面积超出交换站承载能力的情况,即所谓的“小马拉大车”,交换站无法满足整个小区的供暖需求,从而造成部分区域温度偏低。
部分小区内的换热器长时间未进行维护保养,导致其换热能力下降,使得入户水温无法达到供暖要求,影响室内温度。
(三)小区供暖时间差异原因
问:我市规定供暖时间在平均温度低于7℃时开始,今年从11月20日启动,但为何各个小区的供暖时间并不一致,有的小区已经供暖,而有的却迟迟未供暖?
答:每年进入供暖季前,我们深知广大市民迫切希望早日用上暖气的心情,我们自身也同样期望能尽快为大家送去温暖。然而,我市集中供暖采用的是蒸汽供热方式,送暖过程必须严格遵循操作规程。若送汽速度过快,管道温差过大,极易引发管道水冲击和爆管事故,这将严重影响供暖安全和后续供暖工作的正常开展。因此,在送暖过程中,我们每为一个小区送汽时,都需要一边送汽一边暖管,同时进行排水操作,这些工作环节都需要耗费一定时间。而且,送汽时需按照从电厂和管网主管道开始,先送主线,后送分支的顺序进行。所以,每个用户的送暖时间会存在一定差异,这主要是为了确保送汽过程的安全。在此,也恳请广大用户能够给予充分的理解和支持。
(四)住宅小区供暖设施设备运行保障
问:住宅小区供暖期间,如何保障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答:在供暖期间,我们将加强对物业企业的督促管理,要求其安排专人负责值班值守,密切关注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定时对设施设备进行巡查养护,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确保供暖设施设备始终保持正常运行状态。
(五)供暖费结算相关问题
问:住宅小区供暖结束后,预收的供暖费何时结清?
答:供暖期结束后,我们将及时进行核算,一般会在供热期结束后的2个月内完成费用结清工作。对于无需退费的用户,其剩余费用可自动转为下一年度的预付款,方便用户后续缴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