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数字城市监督指挥平台2021年11月份案件处置情况通报

为持续深化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数字城市监督指挥平台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现将有关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相关单位考评情况
(一)街道办事处组
褚河街道 99.42分
颍川街道 95.78分
韩城街道 92.21分
夏都街道 75.30分
钧台街道 74.89分
综合分析:褚河街道案件结案率和处置效率较高;颍川街道遗留案件较多;韩城街道案件按期结案率和处置效率较低;夏都街道案件按期结案率较低,遗留案件较多;钧台街道遗留案件较多,案件按期结案率和处置效率较低。
(二)乡镇组
朱阁镇 100分
火龙镇 100分
郭连镇 99.80分
梁北镇 85.08分
综合分析:朱阁镇、火龙镇案件结案率和处置效率整体较高;郭连镇案件处置效率较低;梁北镇案件数量较多,案件处置效率较低。
(三)市直单位组
处置好的单位: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市中医药产业发展中心、市城乡规划发展中心(100分)
处置差的单位:市公安局(44.99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48.58分)
(四)企业组
处置好的公司:市天源公司(100分)
处置差的公司:市电力公司(48.28分)
二、责任单位处置情况
(一)单位涉及案件占比情况

11月份,案件主要涉及39个单位。其中,案件较多的责任单位依次是:夏都街道(2400件,占比23.78%)、颍川街道(1736件,占比17.20%)、钧台街道(1632件,占比16.17%)、市城市发展中心(577件,占比5.72%)、韩城街道(511件,占比5.06%)、梁北镇(420件,占比4.16%)、市住建局(308件,占比3.05%)以上7个单位案件共占案件总量的75.14%,是承担城市管理任务的主要单位。其他32个单位处置案件占比24.86%。

(二)超期未结案件(含5件以上)
电力公司(149件)、钧台街道(97件)、夏都街道(62件)、公安局(13件)、公路事业发展中心(12件)、城市发展中心(8件)、联通公司(5件)等单位,共361件,主要涉及电力设施箱门损坏、乱堆物堆料、施工废弃料、暴露垃圾、监控电子眼、交通信号灯、架空线缆坠落等问题。
三、涉及案件上报情况
(一)信息采集巡查上报
2021年11月份,数字城市监督指挥平台共受理各类城市管理问题13446件,其中:由信息采集员日常巡查发现并处理完成的暴露垃圾、垃圾箱箱门未关闭、非法小广告等问题3378件,占受理总数的25.12%。
(二)平台案件处置情况
2021年11月份,平台共立案各类问题10146件,事件类9274件,占案件总数的91.41%,部件类872件,占案件总数的8.59%;当月应结案10093件,已结案9731件(按期结案8658件,超期结案1073件),超期未处置案件361件,案件返工处理次数353次,按期结案率85.78%,结案率96.41%。
(三)公众投诉案件办理情况
2021 年 11月份,市民群众投诉的城市管理问题涉及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城市发展中心、天源公司、颍川街道、韩城街道5个单位,共20件,已办结18件,按期结案率80%,结案率90%。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工作标准,提升案件结案率。数字城市监督指挥平台对11月份按期结案率较低、超期未处置案件较多的责任单位分别进行督导,分别是电力公司、钧台街道、夏都街道、公安局,力争清除积压案件,提升平台结案率。
(二)端正工作态度,规范案件流程。各责任单位要保证人员在岗,及时接收并查看数字城市监督指挥平台派发的案件,关注案件处置过程,做到按时处置、按期结案,减少案件返工次数;对平台派发的案件不推诿扯皮、不反复退件、不虚假结案,做到各尽其责、密切配合。
(三)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思想认识。各责任单位作为创建工作的主体,要积极做好本部门的数字城市管理工作,树立精细化管理理念,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通过平台精细化、规范化的分析运营,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持久深入,助力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 
               禹州市数字城市管理监督办公室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