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再加力

今年 1 月 28 日,我市被中央文明办确定为 2021-2023 年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进入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周期。为加强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持续巩固提升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推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整体上台阶、上水平,全面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确保在新一轮创建周期起好步开好局,近日,我市下发《关于加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号召全市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为加快建设“工业强市、文明新城”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通知》指出,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文明创建政治站位,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作为我市“工业强市,文明新城”建设的中心任务,持之以恒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创建工作,着力打造“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新城。各级各部门要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统揽各项工作,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落实、一体考核,确保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高质量推进。
《通知》要求,各级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履职担当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履职尽责、担当有为, 按照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扎实有效开展各项创建工作。同时,要增强创新意识、进取意识,准确把握不同阶段的创建要求,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等阶段性工作,在不同阶段安排各有侧重、重点突出、精准精细的创建工作。要建立负面清单工作机制。对于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麻痹松懈、行动迟缓、推诿扯皮,不听从指挥部统一调遣、影响全市创文工作大局的单位,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将建立负面清单工作机制,与全市目标考评体系、评优评先、责任追究、 文明单位创建等工作挂钩,实施目标考核、责任追究。
《通知》强调,要全面加强督导考核问责。新一轮创建周期的创文工作要坚持常态化推进,坚持集中规模化综合治理和常态化规范管理相结合,把功夫用在平时、管在日常,坚决防止时紧时松、突击攻坚和一阵风创建,通过持续努力补齐短板,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同时,要坚持全域创建,加强对各乡镇创文工作的督导力度。市创文办督导组将联合市纪委监委、市委市政府督查局等单位,统筹力量抓好各级各单位开展创文工作情况的跟踪督查,严格落实目标考评和责任追究,确保创文工作统筹协调、均衡发展。(禹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