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农民工兄弟和他们的一面锦旗

近日,几名农民工兄弟将一面沉甸甸的锦旗送到市人民法院。这面锦旗的特殊之处,在于,这是12名民工兄弟的联合署名,他们分别来自新密、巩义、商城、登封、禹州五个县市。
2020年3月,郭某等12名原告到禹州某建材公司从事石材加工,后经结算,被告公司共欠12名原告共计20余万元工资款。后因公司经营不善,致使部分工人工资不能及时发放到位。经原告多次追要,禹州某建材公司仍剩余十余万元未履行。原告方无奈,将被告诉至市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工资款。
市人民法院方山法庭受理后,及时了解案情。充分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及本案原告的实际情况,承办法官及时与被告进行了多次沟通及释法明理,被告方对所欠工资事实予以认可,但是对于金额有异议,而且辩称工资没有及时发放,是因为公司暂不能正常开工,没有资金支付。
方山法庭负责人付攀组织干警通过电话、微信视频分别与12名来自各地的原告取得联系,组织双方进行了面对面和视频调解,最终,原告方均对被告公司现在的处境予以理解,愿意让被告有缓解的时间,同意被告分期付款。
被告方为表达积极支付的意愿,在双方达成正式的调解协议时,被告外出借款,当庭支付12名原告共计20000元款项,并与12名原告确定了剩余款项的数额和履行期限,并承诺如果公司近段时间正常运转,会第一时间将所欠工资全部履行完毕。
最终,该案顺利调解结案。12名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维护,被告方禹州某建材公司也得到喘息机会继续经营,达到良好社会效果。
近日,为表达感谢,原告方5名农民工兄弟代表12名原告来到市人民法院,坚持向方山法庭送上一面锦旗。
方山法庭负责人付攀表示:“这面锦旗分量很重,它不仅包含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更包含了对法律的信任。今后,全庭干警将继续坚持秉公执法、善意执法,妥善化解纠纷,努力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法院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