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数字城市监督指挥平台2021年5月份案件处置情况通报
为持续深化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数字城市监督指挥平台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现将有关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相关单位考评情况
(一)街道办事处组
颍川办 95.89分
夏都办 88.34分
韩城办 86.71分
钧台办 81.63分
综合分析:颍川办案件结案率和处置效率整体较高;夏都办因案件数量较多,按期结案率较低,返工次数较多;韩城办按期结案率较低,返工次数较多;钧台办按期结案率较低,遗留案件较多。
(二)乡镇组
郭连镇 99.16分
褚河镇 96.20分
火龙镇 95分
梁北镇 93.99分
朱阁镇 89.66分
综合分析:郭连镇案件结案率较高;褚河镇案件处置效率较高,有遗留案件;火龙镇案件量少,案件结案率较高,但案件处置效率较低;梁北镇案件数量较多,按期结案率较低;朱阁镇无遗留案件,但按期结案率较低。
(三)市直单位组
处置好的单位:市商务局、市邮政公司、市科技发展中心、市供销社、市农业农村局(100分)
处置差的单位:市全域旅游发展中心(50分)
(四)企业组
处置好的公司:市天源公司(100分)
处置差的公司:市自来水公司(66.95分)
二、责任单位处置情况
(一)单位涉及案件占比情况
5月份,案件主要涉及43个单位。其中,案件较多的责任单位依次是:夏都办(2339件,占比22.08%)、颍川办(1551件,占比14.64%)、钧台办(1194件,占比11.27%)、市城市发展中心(792件,占比7.48%)、韩城办(515件,占比4.86%)、市园林绿化中心(492件,占比4.65%)、梁北镇(440件,占比4.15%),以上7个单位案件共占案件总量的69.13%,是承担城市管理任务的主要单位。其他36个单位处置案件占比30.87%。
(二)零案件涉及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市城乡规划发展中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畜牧服务中心
(三)超期未结案件(含5件以上)单位
夏都办(42件)、市自来水公司(8件)、钧台办(8件)、韩城办(8件)、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6件)、市公安局(6件),市联通公司(6件)、市住建局(5件)等单位,共111件,主要涉及乱堆物料、绿地脏乱、广告牌破损、井盖缺失、架空线缆坠落等问题。
三 、涉及案件上报情况
(一)信息采集巡查上报
2021年5月份,数字城市监督指挥平台共受理各类城市管理问题13508件,其中:由信息采集员日常巡查发现并处理完成的非机动车乱停放、非法小广告等问题2965件,占受理总数的21.95%。
(二)平台案件处置情况
2021年5月份,平台共立案各类问题10755件,事件类9393件,占案件总数的87.34%,部件类1362件,占案件总数的12.66%;当月应结案10591件,已结案10480件(按期结案9440 件,超期结案1040件),超期未处置案件111件,案件返工处理次数409次;按期结案率89.13%,结案率98.95%。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监管,提升案件质量。数字城市监督指挥中心强化对采集公司的监管和指导,着重对案件立案派遣、巡查密度、巡查轨迹、案件漏报等积极开展督查,提升案件采集办理质量。
(二)强化协调,提升疑难问题处置。认真梳理疑难案件,建立疑难案件台账。一方面继续加强与相关责任单位的沟通协调;另一方面开展现场办公,通过与相关单位实地查看的形式,分辨案件权属,督促案件处理。
(三)强化担当,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数字城市监督指挥平台工作,充分认识到该平台对城市管理的积极意义,通过平台精细化、规范化的分析运营,做好城市环境的长效管理工作,将文明城市的管理巩固在平时,提升在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