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1234”工作法 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近日,市农业农村局围绕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立足单位实际,制定“1234”工作计划,全力以赴做好下半年各项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守好一条底线。强化产粮大县责任担当,坚决守住粮食安全底线。围绕全市70万亩玉米、14万亩红薯等92万亩粮食作物,强化科技服务,落实关键技术,打好秋粮丰产丰收基础。加强116万亩秋作物田间管理,重点关注0.8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确保管理科学、长势良好、效益提升。及时做好冬小麦品种推荐,调整优化种植结局,种足种好冬小麦,扩大优质小麦种植面积。
    建好两个项目。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组建专班、建立台账、倒排工期、压茬推进,9月底前全面完成0.68万亩水毁高标准农田修复重建任务,12月底前全面完成1.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推进农产品保鲜冷库建设项目。强化业务指导,加强质量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7月中旬开工,10月底前完成建设,新建保鲜冷库17个,形成库容2100立方米、库存约400吨。
    强化三个落实。落实惠农政策。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第二批资金7月中旬发放到位,全市补贴面积86.7万亩,补贴717.3万元;0.8万亩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每亩补助资金200元,将在10月底验收后发放到位;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7月初发放到位,全市补贴96.12万亩,补贴9064.46万元。同时做好玉米、花生的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落实禁烧措施。靶准卫星监测“零火点”目标,坚持全年禁烧、全域禁烧、全面禁烧,重点做好秋季禁烧工作,持续落实禁烧宣传、工作督导、网格管理、巡逻值守等措施,力争全市范围“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落实执法职责。加强执法队伍、执法能力、执法设施建设,开展综合执法“大练兵”,持续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根据乡镇(街道)机构改革要求,强化业务指导,确保下放的25项执法权限衔接到位,规范运行。
    实现四个推进。推进经营主体发展。力争年底前,成功培育3家市级龙头企业,认定县级龙头企业17家,新增县级以上示范合作社10家,成功组建1家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新增县级示范农场10家、市级示范农场12家、省级示范农场4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通过省级验收,启动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推进农村改革。落实土地流转、宅基地和农民自建住房管理、闲置宅院盘活等改革措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年底前收入10万元以上村达到50%以上,适度规模经营面积占比40%以上。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深化集中攻坚行动,巩固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年底前,完成农村户厕改造1.25万户,美丽乡村占比达到70%以上,成功创建“四美乡村”10个、“美丽小镇”3个,创建省级“千万工程”示范村10个。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按照许昌市创建标准,结合创建方案和创建台账,指导做好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成功创建许昌市3个乡村振兴示范片、9个示范乡镇、173个示范村。并适时组织开展调研指导、观摩交流活动,引导实现乡村全面振兴。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1234’工作法,三步并作两步走,一天当作两天用,切实把农业农村工作做好,全力助推乡村振兴。”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