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市民漫步于颍川大桥南头东侧廻龙湾游园内。摄影 贺景昌
今年以来,我市按照2022年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总体部署,聚焦工作任务,突出重点难点,强力组织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大步迈向“全域美”,群众生活质量普遍提高,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整治目标基本实现。我市按照省、许昌市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清脏、治乱、拆违、增绿”四项工作,突出整治“小城镇、村庄、路域环境、城市规划区”四个方面,“规定动作+自选动作”,扎实开展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目前,全市所有的村(社区)已基本完成“六清”整治重点任务,实现绿起来、亮起来目标;501个村基本实现集中整治目标,达到美丽乡村标准,实现了由“干净、整洁、有序”向“美颜、美景、美丽”转变的品质提升,为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农村脏乱差局面得到彻底扭转,群众生活质量普遍提高。各乡镇紧紧围绕“清脏治乱拆违增绿”,开展环境整治集中攻坚,清除河道垃圾、建筑垃圾、秸秆、杂草等垃圾杂物;因地制宜拓展“三清一改”内容,突出清理死角盲区,由“清脏”向“治乱”拓展,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深入开展荒芜宅基地集中整治,按照“一村一品”、“一村一韵”的工作思路,合理规划建设了一批文化园、乡愁记忆园、群众健身园、花果林木园、蔬菜种植园,有效推动了村容村貌持续改善。截至目前,全市创建美丽乡村群24个,实现乡镇全覆盖,43个村入选省级“千万工程”示范村,8个村被评为许昌市“四美乡村”,取得了“一举多效、激活全盘”的效果。
农民群众环境卫生观念显著提升,参与整治积极性逐步增强。一是更加突出机制建设。市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坚持日督查、周考评、月奖惩工作机制,探索实行“四领六长”工作机制,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同时,通过实行“门前三包”等制度明确村民责任,将村庄清洁纳入村规民约,着力引导农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让清洁村庄环境成为自觉行动。二是更加突出农民主体作用。通过美丽村镇、美丽庭院创建等活动,组织广大群众从自身庭院做起,主动清理院内外卫生死角,种植花草林果蔬菜,整治房前屋后及周边环境,建设美丽庭院,群众环境意识不断提升。通过组织群众做义务工、吃大锅饭,既解决了环境整治资金短缺问题,又拉近了干群关系。
当前,我市正以冲刺的姿态,对标对表全省集中整治行动要求,开展自查总结,查漏洞、补短板、抓落实,争先进位,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全省检查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