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奋楫笃行中让“检察蓝”更加亮眼

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与群众所急所盼共振。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价值追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奋楫笃行、担当实干,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司法保障。仅今年,该检察院就获得市级以上集体和个人荣誉93项次、省级以上荣誉23项次,12起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许昌市人民检察院评选为精品案件、典型案例。
聚焦特色产业
以检察之力护航老字号新发展
“在发展和壮大过程中,企业要注意对标现代企业管理理念,补齐漏洞……”7月9日,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企业职工职务侵占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上,杨鑫炜叮嘱出席听证会的某药材企业负责人。
此次听证会,由检察长杨鑫炜主持,特邀受损的某药材企业有关负责人参加。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案情,阐述拟作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犯罪嫌疑人剖析犯罪过程,真诚认罪悔罪;听证员有针对性进行提问,多角度发表听证意见。经听证,大家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听证会现场,检察官释法说理,在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还帮助企业提高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的能力。
以法治力量服务发展大局是检察机关的重大政治责任。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立足禹州钧瓷烧制、中药炮制、粉类制作产业发展特色,出台9项重点工作举措,以精准务实的检察履职,护航企业健康发展,助推代代相传的老字号手艺向现代化产业升级。
据统计,今年以来,该检察院以“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依托,结合办案先后向相关部门发送法律风险提示函9份,提醒相关企业排查整改隐患13个,分主题、分领域开展法治宣讲、检察开放日等活动13次,发放企业常见法律风险提示210余份,为企业提供定制化法律咨询意见13次。
主动接受监督
以阳光检察助办案质效再提升
2021年10月的一天,小康夫妇驾车行驶至浅花路时,因被宋某的电动车阻挡,与宋某发生争执。其间,宋某猛关车门,致使小康的妻子头部受轻微伤。见妻子受伤,小康脚踹宋某,致宋某受二级轻伤。2023年4月,小康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小康是故意伤害还是正当防卫?鉴于该案案情特殊、社会影响大,市人民检察院从受理审查起诉之日起就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与检察官一起审查证据、研究案情,还原案件真实情况。该检察院组织检察官召开联席会议,就此案进行专题讨论,一致认为小康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条件,不应当负刑事责任。
由于该案的争议焦点有较强的专业性,在随后召开的公开听证会上,该检察院专门邀请具有法律背景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听证会上,听证员基于自身专业优势,分别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及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进行提问,听取各方意见,一致认为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于法有据、于理应当、于情相融。最终,该检察院依法认定小康的行为系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
该案相继被央视综合频道《今日说法》栏目和社会频道《一线》栏目专题报道,展现了检察官的办案质效,彰显了检察机关的责任和担当。
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坚持把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检察办案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举措,不断提高监督精度、广度和深度,在自觉接受监督中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满意度。
2022年以来,检察院共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266件次,实质性化解矛盾92起。人民监督员提出监督意见的案件均做到3日内回复,意见、建议落实率达100%。
厚植为民情怀
以检察真心让群众心更安更暖
今年八一建军节前后,最高人民检察院、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发布协同开展司法救助典型案例,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贾某司法救助案成功入选。
今年2月,检察院检察官工作中发现,在吴某一案中,被害人的儿子贾某为退役军人,家庭困难。经调查,检察官了解到:犯罪嫌疑人吴某无赔偿能力;贾某父亲身患听力障碍、糖尿病、高血压等疾病,哥哥身患癫痫病,都无法外出务工;贾某服役期间左臂受伤,无法从事繁重劳动;贾某有3名未成年子女要抚养,全部在岳母家生活。
为切实解决贾某的实际困难,检察院积极为贾某申请司法救助金,同时推动退役军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帮扶援助有机衔接。经协调,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为贾某发放了困难帮扶救助物资,当地政府为贾某的父亲、哥哥安排了免费体检,司法行政部门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帮助贾某提起民事诉讼。一系列措施,暖了贾某一家人的心。
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是一切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坚持把服务民生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持续用心用情,竭力办好办实,以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化矛盾解民忧。检察院以“全国模范检察官”胡永伟先进典型为引领,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品牌工作室,调动各部门优势和智慧资源,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工作中,检察官开辟线索接收绿色通道,对群众来信来访,做到接诉即办、件件有回复;落实信访首办责任制,采取制发《提醒函》的形式,提醒员额检察官做好信访风险评估和矛盾实质化解工作。矛盾纠纷化解过程中,检察官坚持“四个一”工作法,即“一声理解、一场调解、一次普法、一次回访”,真正做到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对于矛盾纠纷较为复杂的案件,检察官及时组织公开听证,听取各方意见,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2023年以来,该检察院接访并当场化解矛盾纠纷36起,化解率达95%;办理上门听证案件3起,听证后息诉罢访3起。
树牢“一次救助、长效关怀”理念,纾民困暖民心。检察院遵循“应救尽救”工作理念,运用大数据模型精准排查,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案件当事人、信访群众,依法进行司法救助。救助过程中,检察官坚持多元救助,定制“个性化”救助方案,会同相关部门形成救助合力,在物质救济、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就业帮扶、未成年人上学等方面做到对症施策,将一次性救助延伸为持续性帮扶,有效解决了被救助人的燃眉之急。2023年以来,该检察院共发放救助金47万元,救助63人。
民之所盼,检之所向。杨鑫炜表示,市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聚焦民生关切,推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走深走实,用心用情高质效办理更多关乎人心向背的民生案件,以实际行动答好新时代新征程“以人民为中心”的禹州检察答卷。